平衡公共福利投入、縮小居民消費差距的對策與措施
第一,把調節社會差距的落腳點放在縮小居民消費差距上,完善向貧困地區、困難群體傾斜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過去,有關部門往往用居民財富差距、收入差距和消費差距等三個指標,來衡量和測度社會差距的程度,并且在調節這三種差距時比較注重調節收入差距,而忽視基本消費公平問題,結果成效并不大,因為對個人而言,上述三種差距中最重要的是消費差距,其次是收入差距,再次是財富差距。因此,政府在調節這三種差距時落腳點應放在消費差距上。同時,要完善向貧困地區、困難群體傾斜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實現國民收入從效益較好地區向效益較差地區、從效益較好行業向效益較差行業、從高收入階層向低收入階層的轉移分配,把消費差距控制在可控制的社會公平要求的范圍之內,縮小居民消費差距,進而提高整個社會的邊際消費傾向。
第二,以社會公平原則作為哲學基礎,均衡適度地加大公共福利的投入。
在生產力各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只有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才能提高效率,而要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必須有一個良好的、公平的社會環境。要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就離不開公平的收入分配、福利分配和利益調節機制。為此,要以社會公平原則作為哲學基礎,適度加大公共福利投入力度,平衡公共產品、公共資源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保障社會各個收入階層的個人都能夠享受到某種基本一致的利益,使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能生有所食、教有所學、病有所醫、老有所養,都能分享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帶來的好處。
第三,優化各級政府公共支出結構,構建與公共福利投入水平相適應的可持續消費模式。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福利制度改革以來,中國在公共福利方面基本是屬于“不及”,導致了一些民生問題,特別是所謂的“新三座大山”(即醫療、教育、住房)問題。1998年,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我國就提出擴大內需的方針,但效果不是很理想。
當前,各級政府的公共支出結構還不夠合理,據專家估算,如果政府在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到位,中國居民消費率可以提高3.1個百分點。
為此,要優化公共支出結構,較大幅度增加對“三農”、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等的投入,切實改變公共福利投入“不及”的狀況。同時,還要構建適度的發展型社會福利體系,推動形成“與提高人的生活福利質量相適應的可持續消費模式”,促進社會公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作者單位:復旦大學社會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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