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述由頭 人民論壇雜志10月上期推出的《公眾需要什么樣的縣委書記?》深入調查了民眾對縣委書記群體的看法和觀點,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討論。此調查中,79%的受訪者認為縣委書記樹立良好形象要靠“科學合理的考評機制”。
最近,中央出臺了《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與此相配套,中央組織部制定了《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等條例。突出民主、重視民意是這一考“官”新模式的突出亮點。新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啟動,如何真正體現“民意”,提高“群眾滿意度”,令人期待。
只強調縣委書記“高配”這種正強化的激勵手段,而忽略對不勝任的縣委書記進行調離崗位、降級降職、引咎辭職等負強化激勵手段,就不利于形成能者上、庸者讓的觀念
中央新近出臺的考“官”新規在多個環節都強調體現民意,加大群眾滿意度在考核評價中的分量,這對地方領導干部特別是縣委書記群體考核效用明顯。
長期以來,如何科學考評縣委書記是一個突出難題,當前一些地方通過“高配”副廳級縣委書記的措施就引發爭議。筆者看來,“高配”做法值得商榷,關鍵需要增加民眾的考核話語權,這樣更能促進縣委書記做出實實在在的政績。
權力高配與監督制約,重在促進縣委書記用好權
人民論壇“千人問卷”調查組近期調查顯示,在回答“對縣委書記的最大期待是什么”這個問題時,82%的受訪者選擇“執政為民、清正廉潔”,38%的受訪者選擇“求真務實、艱苦奮斗”,29%的受訪者選擇“盡職盡責、忠誠于黨”,22%的受訪者選擇“開拓進取、克難攻堅”。這個調查至少說明縣委書記隊伍廉政建設方面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隱患,必須足夠重視。
筆者認為,在現行行政管理體制的框架內,監督縣委書記特別是“高配”后的縣委書記,將是一個突出的難題。
我國現實監督力量的架構也是金字塔形,權力越大,受到的監督反而越小。依據現行干部管理體制,副廳級均屬于“省管”干部。這一級別的干部無論是考核評價,還是出問題之后的調查處理,都由省里負責??h委書記高配后,成為了“省管”干部,市級無權對他進行考核監督。盡管中央規定縣委書記的選拔任用,應按程序報經省級黨委常委會議審議,并把省級黨委巡視工作延伸到縣。但由于中國地域遼闊,有的省份所轄縣太多、有的縣離省城太遠,省里的監督多為鞭長莫及,“山高皇帝遠”之下的縣委書記權力失控的風險也必將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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