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認真做事、有能力者感覺有奔頭,讓被選上者有壓力、有責任,激發的是干部的活力,增強的是干部群眾對選人用人的信心,更能夠在干部中形成比學習、比工作的好風氣
讓有為者有位,正是通過這樣的用人導向,使“為”與“位”趨于一致
過去人們常說,要讓“有為者有位”,但是如何做到這一點,關鍵在于如何認定是否“有為”。廣東近期在干部選拔中推行“干什么考什么”,讓干得好的人考得好。廣東的做法不僅是不再由少數人說了算,而且將候選人的民意、素質、實績、組織評價與德行結合起來,形成一套復合式的科學、民主的選人用人機制。對這樣的選拔方式,群眾說:“結果讓人心服口服。”
曾經,干部選拔考試的一個不足之處是干什么不考什么,出現了所謂“干得好不如考得好”的現象;而讓少數人選少數人也不一定是真正的“伯樂相馬”,跑官要官、拉“小圈子”等種種不正之風就是明證。結果是,考出“高分低能者”,讓很多有實際才干的人心不平、氣不順;選出跑官要官者,形成不正之風;“同學會”、“老鄉會”,層層關系網敗壞了干部選拔的規程……“干”與“考”成兩張皮,“分”與“能”反差驚人,“位”與“為”實不相干。
科學民主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可以形成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機制。中國有句老話,“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話糙理不糙。變“伯樂相馬”為“賽場選馬”,賽場大了,觀眾多了,看得更清;過程透明了,結果更能服眾。讓那些用自己雙手打拼出一番作為的人,那些踏實肯干的人,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也讓那些“在其位不謀其政”的人,難以濫竽充數,即便他們今天依然占著“位”,自知如果再無所“為”,必然失其“位”。
讓干得好的人考得好,一方面選出了人才,另一方面激勵了人才。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樹立了一個群眾滿意、干部服氣、組織維護的標桿,形成了一個良性循環的氛圍和導向。讓認真做事、有能力者感覺有奔頭,讓被選上者有壓力、有責任,激發的是干部的活力,增強的是干部群眾對選人用人的信心,更能夠在干部中形成比學習、比工作的好風氣。
事實上,抓好領導干部選拔任用這個最活躍的“人”的因素,選準配強領導干部,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人民滿意政府的重要環節。 “有為”才能“有位”,本質在“干”,也就是“有為”。讓有為者有位,正是通過這樣的用人導向,“為”與“位”趨于一致。把“對”的人選拔到“對”的崗位上去,才能推動社會發展和進步,更是對黨、對國家、對人民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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