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為王遠未過時。資料圖片
媒體融合改革進入深水區,如何讓主流媒體和商業平臺有效地實現協同發展?媒體如何更好地發揮其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和公信力,共建健康的媒體生態?
日前,在2019中國網絡媒體論壇內容分論壇上,與會嘉賓就上述問題展開了深入的思想碰撞,在這場具有風向標意義的傳媒大會中,為網絡媒體的未來發展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向。
牢固意識 傳播好中國聲音
當今世界技術革新的速度可謂一日千里,信息化的不斷加速發展使得全媒體應運而生,而面對全媒體時代的輿論生態、媒體格局傳播方式的變化,中央網信辦副主任、國家網信辦副主任楊小偉表示,守正創新,守正是基礎。“所謂‘守正’就是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正確的價值取向,只有這樣才能當好網上輿論的指南針、畫好網上網下同心圓。”
在全媒體時代,網絡媒體只有在守正創新上不斷下功夫,才能把握大勢,乘勢而上,實現新的跨越。正如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會長任賢良所言,“在互聯網輿論生態、媒體格局、傳播方式都發生深刻變化的今天,媒體融合是時代所向、大勢所趨,而誰能把握方向、順應大勢,誰才有可能把握戰略主動,在不斷的深化改革中展現出新聞輿論的新氣象,贏得網絡媒體的新未來。”
中國記協書記處書記吳兢認為,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才能更好地推進全媒體時代的內容建設,也只有這樣才能讓黨的聲音傳得更廣、更遠、更深入、更響亮。
其實,在全媒體時代,“要把輿論場的主動權、主導權牢牢地掌握在手中,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新華網總編輯郭奔勝表示,盡管在實現網上網下同心圓的過程中,主流媒體順勢而為,應勢而動,因勢而謀,但面對媒體融合之路中的挑戰,還需要所有媒體同仁攜起手來面對、共同破解。這樣才能加快推進媒體融合發展,讓主流媒體更強大,讓主流聲音更強勁。
隨著媒體融合的不斷推進,全媒體讓用戶有了低門檻的發聲渠道,但信息傳播的高效路徑,也使得眾聲喧嘩中多了諸多噪音。騰訊公司公共事務副總裁陳勇表示,在萬眾皆媒的時代,網絡生態治理的要求被不斷提高,因此,政府的有力監管和行業的加強自律共同發力才能解決互聯網發展中所面臨的問題。
內容為王 講好中國故事
面對新時代、新形勢,與會者普遍認為,推進媒體融合發展,內容是根本。郭奔勝表示,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歸根到底是要靠優勢的內容來筑就。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構建網上網下同心圓,歸根到底是靠優質的內容來實現。他進一步說道,“主流媒體必須堅持內容為王,把內容作為核心要素和戰略資源來生產、來獲取、來利用,但全媒體時代的內容為王,其所應有的新的內涵中,對內容的重視絕不是意味著忽視其他要素,而是以內容為支撐點,來撬動所有要素,激發化學反應,發揮倍數效應。”
應急管理部新聞宣傳司司長申展利表示,堅持內容為王,策劃引領,積極嘗試分眾化、互動化的傳播方式,和大眾化、生活化的話語表達,才能打造傳得開、叫得響、記得住、留得下的精品力作。
而與會者認為,全媒體時代傳播形態的創新有巨大的提升空間,但方向不是空洞炫技,也不是娛樂至死,而在于用豐富的創意,把優質內容的品質傳達出來,激發優質內容的巨大傳播能量,從而放大受眾對內容的可感可觸。
不可否認,科技是為內容服務的。任賢良認為,“內容為王才是媒體傳播的永恒定力。”其實,無論媒體的變革發展如何深化,媒體形態在未來如何變化,內容始終是媒體的立身之本。即使在互聯網日益發展的時代,“內容也是互聯網的靈魂”。郭奔勝說道。
“突出精品建設,保持內容定力。”吳兢認為,在如今加快推進媒體融合發展,構建全媒體傳播格局中,堅持內容為王,加強內容建設才能讓主旋律更加高昂,讓網絡空間更加清朗。
視頻優先 奏響中國樂章
聚焦互聯網業內的生態其實不難發現,無論是媒體傳播的形式,還是整個行業的格局都在發生著深刻變化,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已經成為信息時代不可阻擋的浩蕩潮流,成為媒體領域一場不容回避的自我革命。
楊小偉認為,創新就是要在內容生產上多想招兒,不斷提升作品的魅力,要著力可視化。他表示,當前短視頻、H5、動漫,就讓越來越多的新聞動了起來。
“《人民日報》在這方面就給我們做出很多借鑒,他們制作出非常多讓人眼前一亮的產品。”吳兢表示,短視頻、直播、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是打造既彰顯主流價值觀,又容易形成人氣爆棚產品的新途徑。
“我認為,短視頻日益成為主流傳播形態。”在郭奔勝看來,媒體融合發展是一場自我革命,而現在的媒體融合發展正進入深水區和攻堅區,因此,面對網絡生態去中心化加速演變的趨勢,權威主流媒體需要認識到短視頻對未來傳播形態的重要影響。
對此,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傳播學部部長高曉虹認為,短視頻不僅短小精悍,而且更像一種小品。“一小段視頻就可以為大家講述一個故事,非常符合新媒體時代下信息的傳播方式,高效率、快節奏的工作和生活,讓現代人更習慣于接收碎片化非線性的信息,而短視頻就是十分符合現代人閱讀習慣的形式。”(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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