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醫改方案確定 將從六個方面推進
本網訊(福建日報記者 段金柱) 《福建省2009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委常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方案》明確了2009年醫改工作目標,并從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積極探索公立醫院改革、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等六個方面推進今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另據測算,2009年全省各級政府投入醫改資金將比上年增加25.92億元,增長48.92%。
《方案》提出,2009年醫改工作目標為:實現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全體城鄉居民,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90%以上,全省農民參合率達到95%。加強基本藥物生產、流通、使用、定價、報銷等環節的管理,推進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加強列入年度計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社區衛生服務以市轄區和縣級市街道為單位覆蓋面達到90%。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項目,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不低于15元。同時,啟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方案》提出,今年的工作任務包括六個方面:
一、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今年實現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參保率達到90%以上,農民參合率達到95%以上。將我省關閉破產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未參保人員全面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高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75%、5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縣和縣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60%、40%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補償病種擴大到10種。
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推進基本藥物的合理使用,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在經費補償到位情況下,逐步取消藥品加價。規范藥品集中采購,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定價,減少中間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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