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法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
2019-03-08 21:53:15? ?來源:求是網 責任編輯:周冬 周冬 |
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為了吸引外商投資,我國非常重視外商投資法規建設,自1979年7月,全國人大頒布實施首部有關外商直接投資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來,逐步形成了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三法)為主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體系,為積極利用外資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 四十年來,在外商投資法律規范引導下,我國抓住經濟全球化發展的機遇,大膽吸收外商投資,承接全球產業轉移,推動了國民經濟高速增長。四十年來,我國逐步成長為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大國,外商直接投資從1978年近乎為零增長到2018年的1349.7億美元(不含銀行、證券、保險領域數據),實際利用外資累計超過2.1萬億美元,自1992年以來連續26年居發展中國家首位。外商投資在彌補儲蓄和外匯缺口、拉動經濟增長、助推工業化進程、增加就業、擴大進出口、提供稅收、增加外匯儲備、倒逼改革、促進經濟技術進步和經濟結構升級、提升我國國際經濟競爭力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外商投資已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外商投資企業以不到3%的企業數量,提供了約十分之一的城鎮就業機會,貢獻了五分之一的稅收收入,四分之一的工業總產值,近二分之一的進出口。 近年來,國際上出現了逆全球化思潮,一些國家走向單邊主義和貿易投資保護主義道路。我國高舉開放的大旗,堅定地維護經濟全球化和全球多邊體制,積極推動國際投資發展。2016年,我國成功舉辦G20杭州峰會,制定了《G20全球投資指導原則》,明確反對跨境投資保護主義,倡導營建開放、非歧視、透明和可預見的投資環境,強調投資政策應加強對投資和投資者保護,確保政策制定透明度,促進可持續發展以及投資者企業責任履行,彌補了國際投資治理領域缺乏全球性政策指引的空白。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一帶一路”倡議,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開放型合作平臺,維護和發展開放型世界經濟,創造有利于開放發展的環境,推動構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貿易投資規則體系,促進生產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改善全球治理,推動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讓世界分享中國改革開放和發展的紅利。2018年4月,習近平主席在博鰲亞洲論壇主旨演講中宣示了中國堅持擴大開放的堅定決心,“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宣布了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主動擴大進口的對外開放重大舉措。2018年6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各部門職責,確定措施落實時間表,致力于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營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保持我國全球外商投資主要目的地地位,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穩定增長,實現以高水平開放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2018年6月底,國務院發布新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進一步擴大了外商投資市場準入范圍。 新時代擴大開放再出發,我國致力于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推動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積極利用外資,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通過提高外資質量助推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早期制定的外資三法已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適應國內外經濟形勢的變化要求,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統一的外資基礎性法律,把外商投資促進、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規范外商投資管理結合起來,把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納入法律框架,將為新形勢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經濟高質量發展是與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一致的經濟發展。“五大發展理念”相互支持,相互促進。其中,在開放發展理念下,完善外商投資法規,打造高水平的外商投資環境,積極利用外投,發揮外商投資促進創新的功能,推動經濟結構升級和協調發展,帶動國民經濟綠色、可持續發展,使廣大社會公眾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經濟高質量發展是開放發展。開放是國際生產力發展規律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要求,是改革和發展的強大動力,也是擴大資源配置空間、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經濟發展質量的根本途徑。開放發展需要高水平的外商投資。要吸引高水平的外商投資,就需要在擴大開放中塑造優良的外商投資環境,完善外商投資法規。外商投資法謀求同國際高水平的國際投資規則對接,從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等方面著力,提升投資自由化、投資便利化程度,提升投資促進水平,提升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水平。這充分體現出中國努力營造公平透明便利的、更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資環境,走開放發展之路的決心。 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創新發展。創新發展離不開高水平的外商投資。創新需要有相應的技術基礎、必要的資金投入、適宜創新的制度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體系、先進的管理理念和人才,以及競爭性市場結構。四十年中國改革開放和發展的實踐證明,吸收外商投資之所以能夠推動創新,正是因為外商投資在上述方面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高水平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僅掌握著較先進的技術,擁有強大的技術創新能力,而且通過技術外溢效應促進著社會經濟技術進步;外商投資本身在增加資本供給的同時,也加劇著市場競爭,倒逼內資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改善經濟管理,重視人才,提升競爭力,走創新發展之路。吸收高水平的外商投資就必須優化投資法制環境,促進公平競爭,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這是創新發展的制度基礎。外商投資法將助力更好發揮外資帶動創新發展的作用。 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平衡發展。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沿海與內地經濟發展差距較大,外商投資也集中在沿海發達地區,東部沿海地區實際使用外商直接投資占到全國的4/5左右。如今,在推進建設全面開放新格局、落實“一帶一路”倡議中,中西部和沿邊地區正從開放的末梢轉化為開放前沿,擴大開放積極利用外資,大膽承接沿海產業轉移,彌補中西部地區工業化進程中資本、技術、人才、渠道、管理等瓶頸,推進中西部地區工業化進程,可以起到縮小地區差距、促進區域經濟平衡發展的作用。外商投資法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外商投資促進政策,有利于優化外商投資區域布局,促進地區經濟平衡發展。 經濟高質量發展是綠色發展。積極利用外資能否與綠色發展理念相協同,關鍵取決于外資企業準入的產業政策、環境標準水平、外資企業社會責任狀況和環境治理投入。依據外商投資法,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并引導外資更多投向生態建設,支持外資參與環境治理和節能減排,禁止高污染項目投資,加嚴環境管制,提高環境標準,嚴格實施投資項目環境評價準入制度,完善外資企業社會責任體系,才能更好推動綠色發展。 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共享發展。依據外商投資法,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是世界各國、各地區投資者共享我國經濟發展機遇和發展成果的重要保障。同時,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進行安全審查,這符合國際慣例,也只有在保障國家安全前提下,擴大開放和積極利用外資推動經濟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做大蛋糕、做好蛋糕,我國廣大社會公眾才能持續穩定、更多更好地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實現共享發展。 |
相關閱讀:
- [ 03-08]沿著高質量發展的軌道穩步前行
- [ 03-08]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的特質
- [ 03-08]財政部繼續督促各地規范發展PPP項目
- [ 03-08]光澤縣杭中社區開展兒童早教發展親子輔導活動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