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又“硬核”!這七類輕微差錯行為可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023-04-17 17:38:19? ?來源:福州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
為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創新信用監管制度,2023年4月10日,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了《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審慎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實施輕微違法行為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舉措。 小編了解到 該《措施》福建省首個 審慎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規范性文件 《措施》中明確了 七類輕微差錯行為 可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變事后監管為事前信用提醒 這意味著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實施信用監管提升行動中 通過采用柔性監管方式 引導擬列異市場主體 主動糾正失信行為 促進各類市場主體自覺實施信用修復 激發誠信守法意識 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進一步持續提升全市營商環境 那么 為何要出臺該《措施》? 七類輕微差錯行為是哪七類? 老板們,快看過來呀~ 出臺該《措施》 為了開展好信用管理提升行動 創新信用監管制度 進一步規范實施經營異常名錄管理 健全完善企業公示信息 輕微差錯行為包容審慎監管機制 將信用約束的工作重心 由側重于事后的列異管理、聯合懲戒 向側重于事前事中的 警示提醒、教育引導轉變 可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七類輕微差錯行為 對因疫情等影響未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經營,但有實際經營地址或者有實際經營活動的,只是未及時變更住所或經營場所,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聯系的,無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引導其采取變更住所或經營場所等方式糾正經營異常行為,經書面合理說明理由并承諾10個工作日變更的,變更登記后經實地核查核實的,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于市場主體決定暫時不從事經營活動的,可以引導其進行歇業備案。 對公示信息抽查中,發現市場主體填報公示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網站及網店網址等一般狀態信息有誤,未發現存在主觀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經市場主體書面說明提供佐證材料并信用承諾的,可以允許市場主體修改,一般不直接作為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情形處理,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對公示信息抽查中,發現市場主體年報信息中選擇不對外公示的財務信息存在各類金額的小數點錯位、金額單位誤用等明顯失誤的(具體表現為小數點使用錯誤致使財務數據錯誤擴大或減少的,以及錯誤把系統默認的金額單位“萬元”按“元”的數據填報的),未發現存在公觀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經市場主體書面說明并信用承諾的,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專項審計說明的,可以允許其修改,一般不直接作為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情形處理,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大型企業未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8號)規定,在企業年度報告中未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的,市場主體自行發現并及時改正或者申請更正(需提供第三方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等佐證材料),未被人投訴舉報的,未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前(2014年3月1日前)已實繳出資到位的企業,在企業年度報告抽查檢查中,發現其在年報公示中填報的股東及發起人實繳出資時間填報錯誤的,經提醒指導,市場主體提供驗資報告及時改正的,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在企業年度報告抽查檢查中,發現市場主體選擇不對外公示的各項財務數據,由于財務計算口徑原因,企業實際情況與市場監管部門委托審計結果差額小于10%的,經企業作出書面說明信用承諾并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專項審計說明并及時改正的,未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不認定為“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暫不予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市場主體首次自行發現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自主填報的公示信息出現錯誤的,且未在當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名單中,未存在因公示信息問題被人投訴舉報的,未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經主動書面申請更正并提交對應正確信息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等佐證材料,可允許其及時更正。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不斷創新信用監管制度 優化福州營商環境 助力市場主體紓困 給予市場主體更多發展空間 日前,首家不予列異案例已在晉安區實施,一起來看具體情況! 福州市晉安區超之凡建材商行因原地址拆遷未及時找到合適店面,導致不在經營地經營又未及時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 通過情況說明及簽訂信用承諾書,晉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了暫不對其進行異常標注的行為,通過責令改正等措施,督促市場主體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為措施出臺來,首家不予列異情形。 下一步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將繼續組織開展 信用監管的法律規章文件宣傳 加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知識普及力度 強化市場主體守信經營合規指導 深入貫徹實施信用監管提升行動 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為福州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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