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項工作提示 規范涉疫物資網絡交易秩序
2022-12-23 17:33:24? ?來源:福建市場監管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
當前,我省疫情防控面臨新形勢新任務,為更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助力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進一步規范涉疫物資網絡交易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12月22日上午,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電商平臺規范涉疫物資網絡交易秩序提示指導座談會,約談了淘寶、京東、美團等電商平臺駐閩有關機構代表。 會議傳達了12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的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格保質量專題新聞發布會內容,明確要求電商平臺企業嚴格落實平臺主體責任,督促引導平臺自營店和平臺內入駐網店依法規范經營。 一要嚴格落實平臺內經營者管理責任 要認真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商品和服務信息發布的審核義務,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及其經營活動的審查監控,及時優化系統規則,適當提高對銷售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經營者的抽查比例,確保相關信息真實有效。 二要嚴格規范涉疫物資市場價格行為 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樹立依法誠信經營意識,不斷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杜絕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自覺維護防疫物資市場價格秩序。 三要嚴格杜絕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和相關公眾 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和相關公眾。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組織虛假排名等方式,幫助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 四要嚴格落實涉疫物資保通保暢責任 要引導經營者積極響應網絡零售需求變化,做好規劃和預案,對涉疫物資日常采購、供應情況加大監測力度。加強備貨補貨、倉儲調度、物流配送,保障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的穩定供應。 五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 要嚴控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質量關,不得銷售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權商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對銷售的商品進行消殺、檢測、存儲、運輸,并采取措施保障物流運送期間商品,特別是生鮮食品的安全和質量。 六要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責任 要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對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發布虛假廣告。 七要嚴格落實化解網絡消費糾紛責任 要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通道,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投訴舉報,妥善處理消費糾紛,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八要嚴格落實政企協同共治責任 要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發現平臺內經營者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九要嚴格落實配送管理和保障責任 按照《福建省同城快送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平臺內騎手的管理、培訓和引導,完善平臺規則,規范外賣配送服務,加強騎手出行管理和安全保障,嚴格落實“戴口罩上崗”“非接觸取餐”等要求。 會議強調,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通過投訴舉報、輿情反映、網絡監測等,及時發現違法線索。加強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從重處罰并公開曝光,切實維護我省網絡交易秩序。 會上,各電商平臺(企業)代表就履行主體責任進行了匯報。省市場監管局網監處、價監處、應急宣傳處等相關處室參加會議,并對到場的平臺企業予以指導。會議內容也將同步通知其他未到場的在閩電商平臺認真履責落實。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