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吸取內蒙古自治區西烏珠穆沁旗銀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23”井下重大運輸事故教訓,龍巖市應急管理局深入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省應急管理廳重要部署,自3月中旬以來,市應急管理局分兩組,由李建木副局長、執法支隊分管領導范則立副調研員各帶一支執法隊伍不打招呼,直插現場,對龍麟礦業有限公司、龍巖玉路石灰石有限公司、龍巖藍田礦山有限公司等所屬礦山開展專項執法。自此,市縣兩級為期40天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專項執法行動在龍巖全面展開。 本次專項執法行動明確對全市所有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運輸和采空區治理等開展專項執法,對表檢查;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邀請市政府安全生產專家對非煤礦山企業開展指導服務。執法監察組調閱礦山安全管理臺賬資料并深入現場開展核查。重點查看企業礦山井下運輸車輛、運輸人員、炸藥和油料、無軌膠輪車臺賬、井下爆破等高危作業審批材料、豎井提升系統使用的防墜器定期試驗或檢測檢驗報告是否滿足安全要求等臺賬。現場核查礦山企業是否存在采用非法改裝、未取得安全標志汽車等非礦用設備運輸人員、炸藥和油料、無軌膠輪車是否使用干式制動器等違法行為,核查作業現場是否有專人進行管理監護,現場操作規程和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規范、豎井罐籠的防墜器安全性能等情況。 執法監察中發現安全隱患32條,針對曹溪黃洋石灰石礦存在PD5(+682)主運輸巷與PD1(+648)的采空區未設置不允許車輛行走的警示標志、井下電纜橫跨巷道未用預埋鐵架支撐、地表洞口臨時油庫未隔離;適中南霞石灰石礦(南霞礦段)存在井下空壓機房未設置隔離,無消防沙、井下低壓開關柜接線凌亂、井下水泵房無運行記錄,隔離欄桿安裝不到位;適中南霞石灰石礦(豐田礦段)存在井下水泵房水泵轉輪處未安裝防護罩、井下+685水平電器箱未接地、+715、+685處3個采空區密閉與設計不一致、井下采空區治理未嚴格按制度要求組織巡查,未做好巡查記錄;壩坑石灰石礦6名井下作業員工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騎乘摩托車入井、采空區未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等問題,執法監察組現場開出整改指令書7份,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到位。 此次執法行動將對全市所有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實施全覆蓋。按照管轄權限,由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部門分別進行,其中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對龍巖市單班入井人數30人以上5家(6個生產系統)重點地下礦山開展執法;市應急管理局對列入省重點地下礦山和單班入井人數10人以上的其他8家(10個生產系統)礦山企業全部納入市級專項執法行動對象;其他地下礦山專項執法行動由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按屬地監管原則結合實際開展執法行動工作;無地下礦山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參照地下礦山模式開展露天礦山專項執法行動。通過專項執法將嚴厲打擊一批違法行為和處罰一批違法企業,并針對檢查發現的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分別采取現場整改、行政罰款、停產停業整頓、聯合懲戒、依法關閉等措施,促進企業主動消除違法行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龍巖市應急局 王才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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