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欠下醫療費,如今特意從外省來到廣州償還。近日,廣州市增城區人民醫院內發生了這樣一件“稀奇事”——44歲的江西上饒人黃式水來到該院,歸還欠了14年的醫療費。(《廣州日報》) 這首先是一個誠信的故事,欠醫療費還錢,樸素而堅定。盡管當初沒有留下一張欠條、一紙承諾,也盡管當事人已經改名、為他治病的醫務人員早已不記得他,也盡管他的生活艱難,但一直沒有忘記還錢的心愿。14年后償還3000元早不復當年3000元的價值,而時間的發酵,卻讓誠信對醫院信任的回饋顯得彌足珍貴,它的價值顯然又不是債務額度所能衡量的。 然而,這又不只是誠信的故事,彼時的黃式水因急癥處在“等錢救命”的困境,醫院“先救助后交錢”幫助他渡過了難關。這又是疾病應急救助的故事,個案信任充當了“應急”的籌碼。誠然,醫院具有公益屬性,醫療救死扶傷的倫理,都不容醫院拒絕危重病人。但是,信任需要代價,這也是醫院無法回避的。現實生活中像黃式水一樣“等錢救命”的不在少數,盡管醫院有理由對他們予以信任,然而,一個又一個個案累積起來,所墊付的醫療費也會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也是不小的負擔。 在現實困境的面前,并不是所有醫院都像增城區人民醫院一樣,面對“等錢救人”選擇了“先救人后交錢”的堅守。相反,一些“無名氏”被擋在了醫院的大門之外,也使得醫院公益性質備受質疑。 信任也好,誠信也罷,都不是無條件的。應急救助需要制度兜底,才能給信任與誠信留下生存的土壤。2013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許多省、市都相繼設立了疾病救助基金,基金由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籌集,并按層級向各醫療機構支付應急救治費用,有效解決了醫院給予特殊群體應急救治“無米之炊”的困境。在危重疾病面前,救助不讓醫院“一個人在戰斗”,信任的風險不由醫院一肩承擔,融救濟與幫助于一體,救窮與救急相結合,釋放出弱勢群體誠信的力量。好的制度會讓人變得更好,期待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得到普及與健全,讓“償還14年前的醫療費”不再只是純粹的道德自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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