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百萬買奔馳竟是翻新車追蹤 交易發票被指造假
2015-05-15 11:13:09? ?來源:閩南網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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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疑云】 車子在泉州交易開的卻是異地發票 這輛奔馳車的第一任車主阿東說,他買車時從泉州閩星開了發票,賣車時,合同和發票都給雷某某。不過,在洪先生后來的購車交易中,拿到的并不是這張發票。 據洪先生說,自己去年5月中旬買車,6月才從銷售人員處拿到發票,銷售人員告訴他,公司暫時沒有發票,才從濟南的這家公司開了這張發票。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每份都包括六聯:第一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付款憑證),第二聯抵扣聯,第三聯報稅聯,第四聯注冊登記聯,第五聯記賬聯,第六聯存根聯。 洪先生提供的發票復印件為第一聯,車主為他經營的公司。而這部奔馳車在登記和報牌時,車輛登記單位留存的是發票的第四聯。記者仔細核對這兩聯發票發現,上面的內容一致。 如果這部奔馳車是以二手車進行交易,買賣雙方應走什么程序,賣方應提供什么票據?經營二手車生意多年的施先生說,二手車交易時必須過戶,原來車主必須拿著購車發票等到車管所辦理,車管所要進行驗車,檢查發票真偽及是否完稅等才能辦理過戶。 “一般二手車交易用的發票,也都是第一任車主的原發票,如果補開發票需要交發票總額17%的稅收,沒有幾個人受得了。”施先生表示,如果購車發票上的姓名跟第一任車主不一樣,很有可能是假發票。 【一份聲明】 山東公司發來聲明:發票不是我們開的 5月11日,海都熱線通95060接到一位趙先生從山東打來的電話。趙先生稱,他是本事件中發票所寫的“濟南明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法律顧問。他表示,該公司并不銷售奔馳,這張發票也不是他們開具的。隨后,他通過郵件向本報記者發來公司聲明,并提供其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照片等相關材料。 這份聲明寫道,該公司是銷售經營一汽馬自達品牌轎車的公司,從未銷售經營奔馳品牌汽車,“洪先生所出示的發票并非我公司出具,系被篡改而得。我公司保留追究相關負責人民事和刑事責任的權利”。 同時,趙先生還提供了2014年1月至4月底,這家公司從稅務機關領取發票的記錄。記者仔細查看這份記錄,沒有出現過與洪先生手上這張發票相同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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