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代理商打贏“黑心油”官司 大統公司賠361萬
2015-02-10 11:24:58??來源:海西晨報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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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 委托臺灣律師跨海維權 2013年10月底,臺灣大統被查出九成油品是造假“黑心油”,其用廉價的棉籽油、銅葉綠素、人工香精及色素調制成高級食用油,不少油品銷售到大陸地區。廈門祥順和就是其在福建的進口代理商。 據了解,自2005年9月29日起,祥順和就通過臺灣地區林志忠協助聯系,陸續向大統購買食用油,進口到大陸地區。僅最近一年多,祥順和向大統公司購買的食用油總額就高達1000余萬元新臺幣。 祥順和在大陸地區的經營,包含保力達馬牛飲料、金門高粱酒等臺灣食品批發銷售,長期誠信經營,曾榮獲廈門市工商局頒發“誠信經營示范單位”稱號,并獲得廈門進出口檢驗檢疫局“食品安全合作研究所”等榮譽。 事件爆發后,祥順和公司立即通知各地經銷商下架產品并退貨,哪怕只有一瓶也接受退貨。而與此同時,卻聯系不上大統公司在臺灣的老板高振利。祥順和公司負責人葉進聰只好尋求臺灣律師蔡文彬的幫助,要求大統公司安排退貨事宜,并向臺灣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判決: 進口商名譽損失賠償未通過 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大統長基食品公司負責人高振利以摻偽、假冒方式販售不純油品,還在食用油中加入銅葉綠素,遭彰化縣衛生局勒令下架回收,廈門檢驗檢疫部門也要求進口商須回收下架。祥順和公司認為,大統公司故意摻偽、假冒,可歸責于之不完全給付,無法補正,導致共回收總金額達360多萬元油品,加上商譽受損,即使大統公司登報道歉,仍無法有效恢復商譽,因此參酌被告2012年度營業銷售收入,要求商譽損害為340萬元,合計求償700多萬元。 法官認為,祥順和主張有360多萬元的財產損害有據,應予準許。但是,祥順和為進口商,進口大統公司油品后未修改包裝或改貼標簽,在消費者心中商譽受損者為大統公司,原告不能舉證商譽確有受到損害,要求賠償商譽損失340多萬元沒有根據,因此駁回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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