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兜售“千足金百元人民幣” 業內:或為合金
2015-01-28 16:13:50??來源:海峽都市報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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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店家宣稱早期進貨 還有網店推銷自己商品的同時貶低同行,宣傳低于39元的金鈔都是仿金的,在他們工廠39元連金鈔的成本都不夠。 那么報價高就靠譜嗎?記者注意到,一家網店的“千足金百元人民幣”,以98元的價格兜售,店主稱他們的金鈔含2.8克黃金。 然而按昨日原料金價計算,2.8克黃金需要700多元。對此,店主表示,他們的黃金是早期進的貨,成本更低。福建珠寶協會人士指出,這是一種騙人的伎倆,“低價”黃金,可能成色不足。對于商家而言,由于黃金容易變現,每克只需減價幾元,隨時可以賣給工廠,商家無需開店甩賣黃金。 福州一些珠寶檢測站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福州市場上出現了水晶鑲黃金吊墜和月餅,每個也以極低的價格兜售,里面的黃金只是薄薄一層金箔紙,由于太輕,無法用秤稱重,每個制作成本少的只要兩三元。去年,省內有金店以七八十元的價格兜售金箔吊墜,賺了上百萬元。 用人民幣圖案屬違法 記者走訪市場看到,銀行等正規機構推出“壓歲錢”金鈔,大小與紙幣相近,但不會標注“中國人民銀行”字樣,也不會使用人民幣圖案。 福建亞嘉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說,商家兜售的“千足金百元人民幣”,使用了人民幣圖樣,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第四條,“人民幣圖樣的使用實行一事一批的審批制度。中國人民銀行是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審批機關,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是使用人民幣圖樣申請的受理機構。”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等損害人民幣的行為,將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給予警告的同時,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1至3倍罰款。 (海峽都市報記者 歐陽進權 文/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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