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將公共用地當車位賣 一業主被騙6萬多元
2014-07-11 11:36:22??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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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快訊(見習記者朱耀偉記者陳建云文/圖)近日,家住福州臺江區交通路附近上海新苑的林先生,花了6萬元錢在小區的地下車庫買了一處車位,沒料到,這車位竟是公共用地。 林先生告訴東南快報記者,今年2月28日,自稱在上海新苑擔任保安班長的周某找到了他,聲稱能搞到“內部車位”。 由于小區停車位緊張,深信不疑的林先生便在周某那購買了一處停車位。在簽完周某提供的一份“車位交付委托書”后,周某多次打電話催促林先生付清“買車位”的錢。 為了盡快能擁有停車位,林先生于是先后分四次將錢打入周某提供的賬戶,共計六萬兩千元人民幣。在付清款項后,周某并未開出任何收據給林先生。為了保險起見,林先生特地將銀行轉賬的小票留下。 “用停車卡,每次都可以順利地進入合同上標注的車位上停車。”林先生說,在簽訂完合同后,周某便給了他一張停車卡,即便是在門口自動刷卡處也沒出現什么問題,這讓他十分開心。 可是,好景不長,在5月份時,林先生突然發現,自己的車時常被小區保安貼上“公共用地,禁止停車”字樣的紙張。林先生心存疑惑,就來到小區售樓部賣車位處了解情況。 “這份合同是假的,并不是我們正規的合同。”讓林先生沒想到的是,售樓部工作人員告訴他,他與周某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協議,合同上蓋的公司的印章也是偽造的。 林先生這時才意識到被騙了,于是連忙向周某提出退款,周某口頭上答應退錢,但是之后的幾天,都以各種理由推托。 “人找不到,就連電話也不接了。”又過了幾天,當林先生再撥打周某的電話時,對方的電話已經是呼叫轉移或者處于關機狀態了。直到昨日,周某也尚未退還給林先生一分錢。 小區物業處的林主任告訴東南快報記者,周某以前的確是該小區的保安,但并不是保安班長。而且,周某早在今年二月份的時候就以“家里有事”為由,辭職并不見了蹤影。林主任稱,自己是今年五月份才轉到該小區的,所以并不了解周某私自將公共用地賣給林先生的具體情況。 此外,林主任表示,該小區正規的停車位售價基本在17萬元人民幣左右,是由開發商負責銷售,小區物業處并無權辦理停車位的售賣。而保安更無權將停車位私自賣給業主。 目前,林先生已經向派出所報警,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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