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取信
2014-06-23 16:45:58??來源:中國歷史故事網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商鞅任秦孝公之相,欲為新法。為了取信于民,商鞅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招募百姓有能把此木搬到北門的,給予十金。百姓對這種做法感到奇怪,沒有敢搬這塊木頭的。然后,商鞅又布告國人,能搬者給予五十金。有個大膽的人終于扛走了這塊木頭,商鞅馬上就給了他五十金,以表明誠信不欺。這一立木取信的做法,終于使老百姓確信新法是可信的,從而使新法順利地推行實施。 分析:“人無信不立。”一個人、一個團體,一個國家都是一樣的,言而無信則自取滅亡。 |
相關閱讀:
- [ 06-23]關于轉發《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關于開展“崇德向善、誠信福建”媒體宣傳活動的通知》的通知
- [ 06-23]誠信為本,鑄就夢金園“金口碑”
- [ 06-23]堅持“四下基層、四解四促” 弘揚“調研、務實、誠信”之風
- [ 06-23]誠信老字號"白沙溪" 23道工序"煉"就千兩茶
- [ 06-23]堅守誠信,從我做起
- [ 06-21]廈門200輛電召的士年底上路 乘客召車納入誠信體系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