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讀的“五毛火車票”
www.xpshebei.com?2013-01-30 10:20? 楊順釩?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前幾天在微博上開始有人開始熱議“5毛火車票”的事,一開始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覺得挺有意思的就詳細的了解了一下。事情是這樣的:從去年年底開始,鐵道部發出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將根據相關政策取消了綁定在火車票內的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所以幾乎每張火車票票價都較現行票價有所降低0.5~4元不等。接著這項利民政策就被各媒體“誤讀”,然后喇叭一架:“告訴大家一個天大的好消息,火車票要降價了。降五毛!”然后不明真相的群眾都傻眼了,覺得降5毛這件事是鐵道部對人民開涮,所以就有人開始說一張票便宜了五毛錢也好意思說自己降價,甚至有網友調侃說這降價的錢就像在長江里打了個雞蛋,好像全國人民都跟著喝了雞蛋湯似的。而且我自己周圍的朋友也來問我,現在取消保險,要是將來坐火車出了事不是沒有賠償了嗎? 其實呢,真相是根據國務院第628號令,《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廢止。取消強制保險的同時,鐵路部門將采取小幅降價。具體為:將旅客票價最小計費單位由1元調整為0.5元,強制保險費不足0.5元的,票價相應降低0.5元;超過0.5元、不足1元的,票價相應降低1元。除實行公交化票價的線路外,每張火車票的票價都會有所降低,最少扣減額0.5元。而且廢除強制保險后,《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也同時被刪除。該條文規定:“事故造成鐵路旅客人身傷亡和自帶行李損失的,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所以當旅客在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時,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屬于鐵路運輸企業責任的,鐵路運輸企業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賠償。 隨著火車強制險的廢除,商業保險公司也嗅到了商機。上海地區火車票代售點已出現商業保險公司的宣傳資料。以太平洋保險的一種短期乘客交通意外保險為例,價格為5元/人,保障時間為自火車票記載的乘車日期零時起5天內,最高保額為10萬元。有網友抱怨:“票價便宜了幾毛錢,可是保險價格卻成了20元,而且成了保險‘月票’,這哪是降價,分明是漲價嘛。像我這樣只有寒假出去一趟的旅客買了不劃算。” 其實這也是對政策的一種誤解,火車票內的意外傷害強制保險雖然被取消,旅客在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時,若事故責任屬于鐵路運輸企業,鐵路運輸企業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賠償。上述代售的保險也僅僅只是一種商業保險,旅客可憑意愿購買,不影響事故后的賠償程序! 為什么一項利民便民的政策會引發社會上幾乎一邊倒的調侃?為何一個看似簡單事情為何會持續發酵成為近期網民熱議的一個話題?我覺得除了媒體的斷章取義把取消強制保險說成降價之外,看新聞只看標題的標題黨心理才使我們廣大群眾以為要降價去翹首以待的。鐵道部一開始說的就是取消那個強制險而已。為何大眾會選擇相信斷章取義的媒體而不相信鐵道部呢?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認為這和廣大人民群眾長期對鐵道部有消極看法有關,鐵路部門應該緊跟時代潮流,加大對社會的宣傳力度,更好的引導媒體的輿論導向,對那些容易造成群眾疑惑的問題要及時溝通解釋,減少鐵路在社會上的負面印象!(楊順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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