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副隊長獨立辦案玩弄執法權任職5年斂財83次
www.xpshebei.com?2012-03-27 15:39? 余東明王家梁?來源:法制日報 我來說兩句
受賄83次東窗事發 先后83次收受他人現金、購物卡等財物,價值共計63.44萬元 2011年3月,一封反映許月才涉嫌經濟問題的舉報信送到蘭山區人民檢察院。經初查,舉報信情況基本屬實。同年3月24日許月才被刑事拘留,4月6日被逮捕。 檢察機關查明,2006年3月至2011年春節,許月才在擔任臨沂市規劃局規劃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臨沂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支隊執法大隊教導員期間,利用負責拆除違章建筑、廣告審批收費等職務之便,先后83次收受張某、姜某等人的現金、購物卡等財物,價值共計63.44萬元,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 2007年至2008年間,許月才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個體戶闞某現金6000元,違反規定,對其違法建筑不予制止。2008年年底,當地執法局例行檢查時發現該違章建筑并強制拆除,這給闞某造成了110余萬元的經濟損失。 城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許月才收受違章建筑戶的錢財,不去制止違章建筑,使違章建筑建成,是失職瀆職行為。因許月才收受違章建筑戶的錢財不去制止,使違章建筑建設成后又被拆除,給建筑戶造成損失,許月才是負有責任的。 法院認為,許月才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應予嚴懲。鑒于被告人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并積極退回全部贓款,法院從輕作出以上判決。 ■沉思錄 據了解,自2011年3月以來,臨沂城管執法系統已有5名干部,因利用負責拆除違章建筑、廣告審批收費等職務之便,收受當事人賄賂、濫用職權造成他人巨額經濟損失而落馬。作為執法人員,許月才抱著貪欲之心,獨身執法,在收受賄賂的同時,使大量違章建筑建成。在檢察機關立案偵查過程中,許月才的供述,也暴露出城管執法存在“一人執法”的現象。檢察機關建議,城管執法系統應建立執法人員規范執法檔案等措施,對執法人員執法行為進行實時監控并記錄在案,確保內部監督制度落實到位。同時,有關部門應該共同研究制定完善行政執法法律規定,以此杜絕“以罰代管”的執法模式。(本報記者余東明王家梁 本報通訊員李首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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