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旗的圖案意義
中國共產黨黨旗旗面為紅色,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中國共產黨黨旗底色為紅色,紅色象征革命,黃色的錘子(榔頭)、鐮刀代表工人和農民的勞動工具,象征著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代表著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中國共產黨黨旗的產生
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后,黨旗由各級黨組織模仿聯共(布)黨旗的式樣自己制作。具體規格式樣不盡相同。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對中國共產黨的黨旗樣式作出決定:“中共黨旗樣式寬闊為三與二之比,左角上有斧頭鐮刀,無五角星,委托中央辦公廳制一批標準黨旗,分發各主要機關。”這樣,中國共產黨第一批制式黨旗隨即在延安誕生。
當時制作的標準黨旗為橫120厘米,豎80厘米,左上角的中間(全旗四分之一處)為黃色鐮刀、錘子,其直徑為30厘米。旗褲為白色,寬6.5厘米。旗褲不包括在整個旗的尺度之內。
中國共產黨黨旗的規范
對于黨旗黨徽的式樣及其規范化問題,中央曾多次提出并逐步形成了統一明確的規范。
1943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中共黨旗式樣,長闊為三與二之比,左角上有斧頭鐮刀,無五角星”,并委托中央辦公廳按此要求制一批黨旗分發各主要機關。這是迄今為止查到的最早的關于黨旗的規定。
1949年軍委總政治部發布了《關于入黨儀式所用黨旗尺寸的規定》:“暫規定(寬)八十厘米,橫一百二十厘米之紅旗,左上角的中間為黃色鐮刀、錘頭,其直徑為三十厘米。黨旗旗桿左套為白色,寬為六點五厘米,亦即旗面橫長十八分之一強。旗桿樣式與矛頭與軍旗制法相同。”中央宣傳部在同年10月11日曾函復軍委總政治部“同意在黨旗未統一規定前按暫行規定之樣式試用”。1951年6月17日,中央曾對華東局關于黨旗式樣的請示予以批復:“在黨中央未正式規定出黨旗的統一式樣以前,在黨的三十周年紀念時,各地可按舊例,一律采用紅旗加鐮刀錘頭,不必在旗上加中國共產黨等字。”
在新的歷史時期,為實現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規范化,1995年4月,中央責成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旗黨徽的制作和使用的規范化問題提出意見,并起草《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1996年9月,經中央批準,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這個《規定》。《規定》共12條,它對黨旗黨徽的性質、式樣、規格、制作和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并附有黨旗黨徽的標準圖案和制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