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俊:土地是農民的一種財產權利
www.xpshebei.com?2011-01-01 18:39? 韓俊?來源:S--三農在線--農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戶口和土地到底是什么關系 現在很多地方提出讓農民拿著土地換戶口,讓農民拿著宅基地換城市住房。宅基地按照我們現在的法律是農民的一項財產權利,那么戶口是個什么東西呢?戶口背后有很多公共服務,低保、經濟適用房、教育、醫療、社保,我們的戶口是跟公共服務捆在一塊兒的,如果說讓農民拿著一個土地的財產權利去換這個戶口,去換這些公共服務,我認為這是對農民一種新的歧視。 過去的合作化運動、集體化運動,就是代替了農民的選擇,我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我們什么時候讓農民自己去選擇?當然政府還要引導,我們的農村發展就會有一個新的局面。 從長遠來看,我一直認為,農村發展最大的資源是土地,但是土地現在在某種程度上來講可以說還是沉睡的資本。所謂沉睡的資本,就是說農村的建設用地躺在這兒睡大覺呢,如同有些基層干部講,土地有巨大的一個升值的潛力,現在都看到這一點了。有人說過去政府就是跟農民要糧、要錢,現在就是要地,你想不給,那就強迫你給,引發了很多社會矛盾。我認為農村這么大的一個建設用地的存量,如果我們把它開發利用起來了,能夠節省出來的土地主要用于支持農村的發展,土地開發經營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通過這個杠桿,可以撬動各種資金流向農村,這樣一來,就可以使得農村的面貌在短期內有很大的改變。 農村土地開發,首先這個開發應該是符合用途管制,符合國家土地利用的規劃,第二,我們提出兩個最大限度,就是說節省出來的土地應該最大限度地用于農村的發展,土地開發的收益也應該最大限度地用于農業和農村的發展,用于改善農民的生活。 我認為不能夠說城市變化、城市的面貌變化大就是政績,而農村的面貌變化就不是政績。中央反復地強調要城鄉統籌,要推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我覺得應該把城和鄉要放在一個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當前農業、農村發展是滯后的,在這時候更應該把保障農民的利益要放到一個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從將來來看,我覺得我們要讓集體建設用地要跟國有土地要同地同價同權,這是一個方向。同地同價同權,就是說集體建設用地也可以直接進入市場,但是這就需要有些配套的政策,比如說集體的建設用地,特別是要搞一些商業性開發的話,你得健全土地的一些稅收方面的一些配套政策,土地的增值收益整個由全社會來共同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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