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朋友義氣頻頻插手工程招投標
夏志凌個性剛強,講朋友義氣。也正是因為講義氣,為了給朋友幫忙而喪失原則,收受他人賄賂,最終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夏志凌任道縣交通局局長以后,手中權力越來越大,實際上掌管著全縣通鄉(xiāng)公路、通村公路、部分橋梁的工程招標及工程款給付的權力。因此來找他“幫忙”的人也逐漸增多。
周某是夏志凌在氮肥廠的同事,與夏志凌關系較好。周某夫妻倆雙雙下崗,日子過得十分窘迫。夏志凌任交通局局長后,周某、何某(夏志凌的司機)找到夏志凌,希望能從交通局承攬一些工程。
為了幫周某一把,夏志凌在明知周某、何某不具備施工資質(zhì)的情況下,還向有關人員“打招呼”,要求給予兩人關照。
由于有夏志凌的幫忙,兩人輕松地通過“圍標”手段中得了工程造價290余萬元的白小線A標段。
2003年至2008年,周某、何某先后通過夏志凌打招呼的方式承攬了蚣白線通鄉(xiāng)水泥路B標、臍橙基地的通村公路、玉崗村的玉崗橋、四馬橋等近10個總價約800萬元的工程。
信念動搖基礎設施成為“搖錢樹”
2003年以來,正值國家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時期,道路等基礎建設工程項目逐年增多。為了在這一輪投資浪潮中分得“一杯羹”,眾多基建老板紛紛向時任交通局局長的夏志凌“示好”。
剛開始,夏志凌還能保持警惕,堅持原則,不為金錢所惑。隨著“表示”的人越來越多,他便逐漸迷失了自我:認為自己辛辛苦苦奮斗了幾十年,也應該有所“收獲”了。
夏志凌先是“小打小鬧”、收受下屬過年過節(jié)送來的紅包禮金,先后收受了李某等10人的紅包禮金兩萬余元。
然而,貪欲之門一旦打開,就再也不可能有關上的一天。夏志凌開始收受基建老板送來的“信封”,先后收受了蔣某、黃某現(xiàn)金4萬元。
2008年9月,某電器公司董事長蔣某回道縣投資,工業(yè)園區(qū)提供非常優(yōu)惠的投資條件,但約定投資必須達到一定比例才可以辦理國土使用證。
由于未達到投資比例,國土局一直未給該公司辦理國土使用證,但該公司急需辦理國土使用證以便用于抵押貸款,蔣某便派人在夏志凌的辦公室送給夏兩萬元。事后,在工業(yè)園區(qū)的協(xié)助下,該電器公司如愿辦理了國土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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