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政策建議
國有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是一項開創性的工作,涉及地方、文化單位、員工等多方利益。因此,既要大膽探索,也要穩妥謹慎。提如下幾點建議:
1.文化單位轉企改制,組建文化企業集團,不宜全國統一設立時間表。為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進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文化行業管理部門對組建文化企業往往設立時間表,作為考察地方文化管理部門工作的依據。設立時間表固然增強了緊迫感、加快了工作推進速度,但負面作用也很大。有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不尊重市場主體的意愿,不顧地方利益,強行推動兼并重組,留下了不少隱患。必須看到,不同文化行業有很大的差別,不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很大差異,同一省份不同地區差異也很大,難以整齊劃一。因此,推進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做大做強國有文化單位不能搞一刀切,不宜設立過于具體的時間表。即使設立時間表,也應該是指導性意見,而不能作為最后大限。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如果只追求進度,不考慮實際效果,很容易留下后遺癥。
2.切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推進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做大做強國有文化企業,一個突出的問題是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在推進國有文化單位改革中,政府的引導作用至關重要。但政府的引導作用主要應體現在提供政策支持和完善各種服務保障上,而不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去推動,不能采取簡單的“拉郎配”的做法去實現目標。否則,就會出現換湯不換藥,或上面熱下面冷的現象。推進文化單位轉企改制還是要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只有這樣,才能把做大做強國有文化企業與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結合起來,與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場結合起來,與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起來,實現效益的最大化。
3.充分考慮區域和行業的差異性,做到分類指導,探索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和做大做強國有文化企業的多種實現途徑。地區差異大是我國的一個基本國情,不同文化行業有各自的特點,也是文化產業的一個基本特點。有些文化行業市場化程度比較高,有些則市場化程度要低一些;有些文化行業經營狀況比較好,有些則比較困難;有些文化行業屬于渠道行業,有的屬于內容行業等等。不同文化行業的差別都要認真考慮,充分尊重,區別對待。要鼓勵文化企業探索做大做強的不同實現途徑。(祁述裕系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教授;高宏存系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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