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華僑籌款抗日圖存
“九·一八”事變發生后幾天,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會董林慶年(安溪縣人)、李振殿(海澄縣人)等致電南國民黨政府,請團結息爭,一致對外。同時聯函國際聯盟,請制裁日本侵略者。陳嘉庚(同安縣人)亦以福建會館主席名義致函總商會,建議召開全坡大會,討論對付日本辦法。閩西永定縣華僑胡文虎先捐25000元支援國內難民,又通過他創辦的《星洲日報》代收華僑捐款100余萬元,先后匯回國內支援抗戰。“九·一八”和上海“一·二八”事變后,菲律賓華僑建立兩個全國性的抗日救國團體——“菲律賓華僑救國會”、“菲律賓華僑國難后援會”,其領導人都是福建籍華僑。他們積極號召僑胞們抵制日貸、籌募捐款,支持東北義勇軍和十九路軍抗日。據統計,滬戰一個月,菲律賓華僑捐款支持十九路軍80余萬元,占世界各地華僑支持十九路軍捐款的八分之一。為了“航空救國”,菲律賓華僑于1932年10月成立中國航空建設協會馬尼拉分會,推選晉江縣華僑李清泉為主席,決定捐款購買飛機15架,支援祖國抗日。該會成立時,發表一篇《宣言》:“今本分會以建設空防為目的,以全僑胞為主體,召集大家之能力,造大家的事業,毀家救國之心,免國破家亡之慘禍。所有一切,專為建設空防,決為移作他用。所有購造飛機,裝備對外參戰,決不參加內訌,更不受任何人利用。”當時國內國共尚未合作,李清泉所領導的中國航空建設協會馬尼拉分會發表這篇《宣言》的目的,是要蔣介石的國民黨政府用這些飛機去抗日,而不能用這些飛機去對付共產黨、打內戰。在募捐購機活動國,李清泉首先獨自認捐飛機一架,其他僑胞紛紛響應,十分踴躍。當時,印度尼西亞的南安縣華僑黃奕住在菲律賓,看此情景,十分感動,也慷慨捐五萬金“購機以贈”。15架飛機募齊后,命名為“菲律賓華僑飛機隊”,送給祖國參加抗日。
“七·七”盧溝橋事變,日軍大舉進攻中國,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消息傳到海外,福建籍華僑與其他各省華僑,義憤填膺,同仇敵愾,群情激昂,強烈抗議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罪行,立即開展一個聲勢浩大,波瀾壯闊的支援祖國抗日的愛國救亡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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