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者了解,中辦在印發《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同時,公布了與之配套銜接的三大試行辦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認為,責任追究辦法和同時出臺的三個辦法一起構成一種監督體系,配套銜接,前后呼應,體現了通過機制、標準、程序來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的價值導向。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較為嚴重的腐敗現象———如買官賣官、帶病提拔、“群蛀”現象等都源自用人不正之風。
“曾經一起共事的某某,現在到了一個什么級別,而自己才是一個什么級別,最后干部們總結出的原因就是,人家會‘跑’,我不會‘跑’。”每次到外地講課,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蔡霞的耳朵里,都要灌進一些基層干部的抱怨。
“一些在基層工作很出色的同志長期得不到提拔,難免會有想法。甚至一些不那么稱職的干部,也會因為和他們條件相似的人靠拉關系、走后門得到了提拔而有怨氣。目前用人方面存在的不正常狀況就是:要么是有背景的上去了,要么是誰都不得罪的平庸干部上去了。”蔡霞說。
“用人不正之風長期以來就是一大頑癥。”中央黨校教授、反腐專家林喆告訴記者,從最近幾年落馬官員的狀況可以看出,“帶病在崗”、“帶病提拔”現象比較嚴重。
林喆為“帶病提拔”下了個定義:在貪腐的狀態下獲得提拔。“這些人是怎么被提拔起來的?為什么長期沒人發現?干部任用上的種種‘帶病’現象說明,我們的用人制度有缺陷。”林喆說。
“用人不正之風長期存在的另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買官賣官’現象的增多。”林喆說,在一些地方,花錢買官成為各方心照不宣之事。記者此前在基層采訪時,就有地方官員透露,當地公安局副局長的“標價”是20萬元。
隨著用人不正之風的蔓延,一種令人驚嘆的腐敗現象———“群蛀”也應運而生。林喆說,近年來最為典型的“群蛀”案件,莫過于2006年9月湖南郴州爆出原市委書記李大倫等“群蛀”案。該案涉及幾十名官員以及當地政界商界158人。
林喆認為,反腐實踐表明,“群蛀”現象總是發生在宗派圈子、裙帶關系和官商勾結中。在各種權力的層層袒護下,已有的監督制度難以發揮作用。于是,盡管個人品質不好,或有種種腐敗跡象的線路,盡管有群眾的不斷舉報,或許多惡性劣跡甚至已成為社會的公開秘密,問題官員依舊巋然不動,甚至是“邊腐邊升”。“群蛀”現象再次暴露出某些管理制度的漏洞、用人制度的缺陷和日常監督制度的失靈。
“所以,現在更為重要的不是還要制定多少監督制度,而是應對這些年的用人制度真正地進行深刻的反思。”林喆說。 (記者 杜曉 任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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