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廣東省政協原常委朱德義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受審,涉案罪名為合同詐騙罪。庭上,朱德義稱這起15年前的舊案是冤假錯案。
據海珠區檢察院訴稱,1995年7月28日,朱德義為購買廣州童服廠廠房產權及土地使用權,代表銀豐公司與廣州時裝公司簽定《抵押借款協議》,約定借款人民幣2600萬元給時裝公司,限期為2個月,到期時裝公司不能償還借款,就將童服廠廠房產權及土地使用權抵讓給銀豐公司。
為籌措資金,朱德義假冒童服廠名義,向僑友信用社貸款600萬元,于1998年8月17日將其中550萬元代時裝公司償還銀行貸款。1995年9月1日和4日,朱德義又代表銀豐公司與時裝公司先后簽訂了《產權抵讓合同》和《產權抵讓補充協議》,約定以2900萬元的價格抵讓童服廠廠房產權及土地使用權。1995年9月6日,時裝公司將童服廠房產證交給僑友信用社,并于同月11日將該廠紅線圖交給銀豐公司。隨后,銀豐公司分兩次支付了合同款共1000萬元,剩余購房款1350萬元一直沒有支付。
1995年8月9日,朱德義指使員工以偽刻的廣州童服廠公章,以廣州童服廠的名義,與僑友信用社簽訂《租賃合同》和《補充合同》,把租金從每月每平方米60元提高至120元,每月共計106200元,將童服廠廠房租給僑友信用社,從1995年8月9日起至1997年8月8日止,租賃期限為兩年。其還編造童服廠購置安裝發電機組及其設備,廠區內供電變壓設施線路更換,以及因故而停產職工生活需要作適當補助等理由,騙取僑友信用社同意在租賃期內每月支付補償費用115050元給童服廠。從1995年8月至1998年底,共計騙取僑友信用社支付的租金435余萬元和補償費471余萬元。
在庭上,朱德義堅稱15年前其所作所為都是合法的,起訴書指控的那起合同,自始至終都沒有一絲一毫的欺騙成分,所有的操作都得到各方的認可。起訴書的指控是虛假和錯誤的。記者看到,已經63歲的朱德義雖然頭發花白,但是頭腦非常清醒,記憶力也非常好。說到動情時,他激動流淚。
據了解,朱德義曾連任三屆廣東省政協常委。2010年2月,廣東省政協十屆三次會議撤銷了朱德義廣東省政協常委、委員的職務。(記者/劉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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