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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貪污治罪 海吃海喝的公款消費能否遏制?
www.xpshebei.com?2010-03-12 16:5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廣東汕尾市政協副主席李秉記代表:
看牢國庫給公款吃喝“斷糧”
出了幾次國,我發現,國內常見的公款吃喝在國外十分少見,一打聽,立法使然。要想從源頭上控制公款吃喝,就必須通過立法來一個“釜底抽薪”,看牢我們的國庫。
應立法明確哪一級的外事、公事活動可以動用公款接待,規格多高,標準多少,審批程序怎樣;一旦超標,對相關責任人如何問責。時下,在一些地方的財政預算外管理資金中,大都預留一筆所謂的“會議費”、“招待費”。可能正是這種“制度”安排,加劇了迎來送往、相互吃請的泛濫。
人民網記者 羅艾樺整理
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代表:
落實完善現有監督機制
目前將治理公款吃喝上升到立法層面不太可行。我國的物價、分配方式都處于不斷調整中,到底花多少錢算揮霍浪費?這個標準很難界定。即便暫時統一標準,不久之后又不符合實際了。而法律條文必須相對穩定,一旦出臺,不好修改也最好不要經常修改。
進一步落實、完善現有的監督機制,比設立“揮霍浪費罪”可行。比如,充分發揮媒體監督、群眾舉報的作用,讓大家都成為制度的監督員;對公款吃喝參與者,不管是施還是受,都要懲罰。國外有許多監管經驗,我們可以適當借鑒。
人民網記者 鮑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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