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希燕代表建議取消刑法中律師偽證罪條款
www.xpshebei.com?2010-03-11 10:51? 周華平?來源:瀟湘晨報
我來說兩句
“法院判決書應上網公示”
“之前的李莊案,一些人認為,李莊被‘黑打’了。他被‘黑打’的主要依據,應該就是刑法306條。”李莊案昨天成了網友的“火力集中點”。
對于李莊案,秦希燕沒做正面答復。但關于刑法306條的規定,秦希燕認為“應該取消”。“律師無法保證每一點提出的都是正確的。如果提出的不正確,嫌犯改口供就認為是律師的偽證,那律師就不敢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的合法權益也無法保障。”秦希燕說,會上他已上交關于取消該條款的建議。
“取消律師偽證罪,如何確保律師不亂搞?”網友追問。“我們是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律師應加強職業道德規范。”秦希燕說。
一網友建議法院的判決書應公示。“判決應公開、公示,應在網上公示。”秦希燕回答。“這次兩會中,我也提到法院應當庭確定證據,多給陽光審判。”
“律師偽證罪”應明確界定
本報北京訊 兩會上,媒體將焦點集中到“重慶打黑”,李莊案也引發人們對律師職業的思考。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呼吁,建議“取消《刑法》三百零六條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礙作證罪”。
他認為該條款有三個缺陷,首先,律師擔心在擔任辯護人時,平白無故被追究刑事責任。其次,代理刑事案中,律師怕調查取證后,收集到的證據有利于被告人,卻與偵查機關調取的證據矛盾,基本不取證。三是,該條款中的“幫助”“引誘”等詞缺乏明確的界定標準,客觀上加大了律師執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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