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明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工作報告中強調人大要加強對政府工作的監督,要對國務院各部門開展詢問和質詢。
有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專家更直接地認為這一信號表明了“人大要在監督上真正硬起來”,還特別提到了新聞出版、行政程序以及勞教法規等方面的立法問題。
我認為應該而且也必須從人大最基本的權力和職責上認識人大的監督職能,應該呼喚人大首先在監督憲法的實施、維護憲法的尊嚴、監督“一府兩院”是否存在違憲的問題上硬起來。
特別應該牢記的是,關于全國人大行使的職權,第一條是修改憲法,第二條就是監督憲法的實施,這就是全國人大行使職權中的第一個“監督”。
事實上,在許多人民群眾反應最強烈的社會問題中,某些法律法規和地方政策與憲法規定有抵觸、某些政府部門尤其是司法部門在處理社會問題或判案時違背憲法的原則,往往就是問題的根源和癥結。
我們知道,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就是憲法,但是,有了憲法還不能說就是實現了憲政;只有在現實生活中保證憲法的實施,才是一個真正的憲政社會。因此,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全國人大行使的第一個“監督”職權就是“監督憲法的實施”,這是非常正確、非常重要的。
為什么首先應該在審查違憲這個問題上硬起來?這是因為在政府部門可能存在的各種行政錯誤中,違憲的性質是最嚴重的,它直接破壞的是法治社會的建設。監督憲法的實施就是堅持憲法對政府行政和司法運作的審查和干預,從而保障憲法所賦予人民的權利不被剝奪。當我們強調建設法治社會的時候,最為關鍵的是要強調和牢固地樹立憲法的至高無上的地位、維護憲法的尊嚴。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在近年來中國社會所面臨的種種問題中,關于尊重憲法的地位、以憲法為共同底線的呼吁越來越成為社會各階層的共識,這也是全國人民對人大履行“監督憲法的實施”的殷切期望。
最近,溫家寶總理在一系列講話和報告多次強調要讓人民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并且強調要以憲法為最高準繩的。這是政府對于人大“監督憲法的實施”最有力的回應,全國人大更應該責無旁貸地在這個問題上真正硬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消除過去人們關于人大的各種虛無主義看法,才能從根本上樹立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形象。
(作者系第九屆廣東省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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