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東南網
>
專題> 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上海“倒樓案”主要責任人被指控貪污等三項罪名
www.xpshebei.com?2010-03-01 17:23? ?來源:新華社
我來說兩句
關于張志琴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環節,公訴人稱,2008年11月到2009年6月,張志琴在負責梅都公司“蓮花河畔景苑”項目開發過程中,指定不具備開挖土方資質的張耀雄(已被處理)分包小區部分地下車庫土方開挖,多次指令其將土方堆放在7號樓北側等處,堆高最高達10米。2009年6月27日上午5時許,“蓮花河畔景苑”7號樓整體傾倒,作業人員肖德坤被壓窒息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1946萬元。
倒樓事件發生后,張志琴主動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并供述了挪用資金及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事實。
公訴機關認為,闕敬德、張志琴身為國家機關委派到非國有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共同侵吞巨額公共財產,其行為均構成貪污罪;張志琴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構成挪用資金罪;張志琴在“蓮花河畔景苑”項目作業中的行為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法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新華社上海3月1日電 記者楊金志)
相關新聞
- 2010-02-26重慶涉黑“巨貪”劉信勇一審被判死緩
- 2010-02-25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一審被判無期
- 2010-02-25遭兒子前妻舉報 安徽碭山房產局長涉嫌受賄被停職
- 2010-02-25重慶北碚區原副區長趙文銳受賄95萬獲刑12年
- 2010-02-24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