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動外經貿持續穩定發展
實現外貿出口增長8%左右。
推進重點商品出口基地建設,支持優勢企業建立境外營銷和服務網絡,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鼓勵進口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重要資源。按可比口徑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不低于80億美元。
五、積極擴大消費需求
實現城鎮新增就業6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3%以內。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8%、農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5%、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5%。
繼續推進家電、汽車下鄉和以舊換新。
新開工廉租住房135萬平方米、2.7萬套,改造一批城市棚戶區(危舊房)。
實現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3070左右。
六、深化閩臺港澳僑合作
建設一批閩臺現代農業合作示范區和加工區。
高起點編制和實施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規劃。
促進福州、廈門臺商投資區擴區和新設立泉州、漳州臺商投資區。
積極爭取開辦新臺幣離岸金融業務,推動人民幣作為閩臺貿易結算貨幣。
七、加快城鎮化進程和區域協調發展
城鎮化率提高到52%。
推進20個重點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在戶籍制度改革、房地產開發、城鄉建設用地、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等方面出臺相關政策,推動小城鎮規模化、特色化發展。
八、持續推進生態省建設
實現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2%。
完成植樹造林220萬畝。
新、擴建19個污水處理廠和10個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完成十大重點領域200項節能重點工程。
九、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穩妥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實施省屬企業三年發展規劃,落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
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穩步開展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
繼續推進港口一體化管理體制改革。
支持在閩金融機構深化改革,支持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
十、著力促進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
重建和維修加固一批中小學校舍。
加強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建設。
建設百所農村敬老院、10個縣級社會福利中心、500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
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7%。以內。
實現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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