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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2010年福建省“兩會”> 委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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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快出臺公共場所禁煙條例
條例內容可以包括,規定國家公務員、教師、醫務工作者帶頭不在公共場所吸煙,并積極參與戒煙活動。
教師、家長應教育青少年不吸煙。
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的,由相關職能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下罰款;
未在禁止吸煙區內設立明顯禁煙標志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對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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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武漢早在2005年就頒布《武漢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根據該規定,火車、公共汽車及其候車室、售票廳,網吧、歌舞廳等室內娛樂場所,賓館、飯店等餐飲場所,都禁止吸煙。
目前,德國、英國等一些國家已經頒布了公共場所禁煙的法律。英國對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罰款30至200英鎊;業主或雇主對吸煙者違反禁煙令不聞不問的,將最高被罰款2500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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