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強調指出,要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全會在部署今年反腐倡廉工作時明確提出,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做好治本抓源頭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全會精神,就必須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以改革的精神推進制度建設,以創新的思路尋求治本辦法,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近年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進程加快,改革力度逐步加大,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必須看到,我國現階段存在的腐敗現象,是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條件下產生的,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環節是腐敗滋生的一個很重要的深層次原因。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和創新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有效機制。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工作中,制度建設具有基礎性作用,教育要靠制度來保證,監督要靠制度來落實,改革要靠制度來鞏固,糾風要靠制度來深化,懲治要靠制度來規范。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是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途徑,是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具體體現。
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我們就要落實好胡錦濤總書記的要求和五次全會的部署,把加強制度建設作為一項突出任務認真抓緊抓好,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突出問題入手,按照與改革開放偉大實踐相適應、重大舉措相配套的要求,進一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努力在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配合有關部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方面,要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制度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規范司法人員自由裁量權行使,健全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等制度。在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投資體制、金融體制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方面,要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抓緊出臺政府投資條例,試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賬戶實名制,推進反洗錢和征信體系建設;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資源領域統一規范的交易市場。
制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根本任務,是推動反腐倡廉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當前,我們要以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和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為重點,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加強反腐倡廉國家立法工作,加強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建設,努力在建立健全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和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上取得新成效。對現有法規制度要及時清理,過時的要廢止,有明顯缺陷的要適時修訂完善,需要細化的要盡快制定實施細則,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緊制定。要認真總結基層創造的經驗,推廣一批群眾關注、切實可行的制度。
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做好治本抓源頭工作,就要切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增強制度實效。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執行,也會形同虛設,難以發揮應有的效力。因此,我們要認真抓好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完善執紀執法保障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為,提高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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