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沒做偽證,反倒是有重大貢獻。”周紅梅告訴法庭,被公安機關拘留后,她曾檢舉過文強涉黑犯罪和經濟犯罪的線索。周紅梅的辯護人補充稱,正因為周紅梅叫人保管好了與文強有關的資料,而不是焚燒或銷毀,才使專案組擁有這些證據資料。
身高近1.65米,扎著馬尾,一臉精明強干,雖然已經51歲,但皮膚保養得不錯。她就是周紅梅——文強老婆多年的好友,文強兒子的干媽,重慶一家裝飾工程公司的老板。
為了使公司通過年審,她找人偽造了市公安局內設機構和金盾護運中心的印章。文強卷入打黑漩渦后,她又命手下將與文強有關的資料票據打包藏匿。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偽造公司印章、偽證等罪名,昨日(23日),她在沙坪壩區法院受審,庭審持續五個半小時,沒有當庭宣判。
偽造印章制作假合同
周紅梅:聽說業內很多人都這樣操作
昨日,周紅梅被押進法庭時,眼光急速在旁聽席搜尋親人。其實,和她一起受審的,就有兩個是親人。一個是在她公司打工的侄女周雪梅,另一個是在她公司擔任出納的姐姐周洪英。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底,因自己公司全年業務量沒達到二級資質企業規定的數額,為讓公司通過資質年審,周紅梅找到曾在公司工作過的商武斌(同案受審)幫忙。之前,周紅梅的公司承建過市公安局及金盾護運中心(下稱金盾中心)的一些裝飾工程。于是,侄女周雪梅將公司與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下稱裝財處),以及金盾中心的合同復印件,拿給商武斌。商武斌花了200元錢,找人按合同上的印章摹本偽造了兩枚印章。之后,他們制作了虛假合同,并蓋上假印章。就這樣,周紅梅的公司順利通過資質年審。
周紅梅在庭上說,當時不懂法,聽說業內很多人都這樣操作,才找人偽造印章。
檢察機關認為,市公安局裝財處是市公安局的內設機構,金盾中心是一家國有企業,因此周紅梅、周雪梅和商武斌的行為已經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偽造公司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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