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過全國首部地方林權登記法規
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福建省林權登記條例》進行解讀。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袁錦貴、馬潞生出席會議。
東南網11月27日訊(本網記者 謝添實)26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林權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悉,這是全國第一部有關林權登記的地方立法。
??? 27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新通過的《福建省林權登記條例》進行了解讀。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袁錦貴說,條例的許多制度設計,都帶有原則性和創新性。特別是條例作為物權法頒布實施后專門就林權登記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規,其中有許多制度是根據物權法中的相關規定來設計的,如對“預期均山”實行預告登記、對共有林權分別發放林權證、對登記錯誤的實行異議登記以及對林權進行抵押登記等。
作為南方重點集體林區,福建的涉林立法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福建先后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穩定山權林權若干具體政策的規定》《福建省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等涉林法律法規10項。 此次《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進一步規范我省林權登記行為,鞏固林改成果,保障林權權利人合法權益,對我省乃至全國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產生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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