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服務
開發區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一個窗口。外商投資企業暫住人口管理費、城市公共消防設施配套費以及省政府制訂的其他收費項目,一律按省政府規定予以優惠;凡國家明文規定的收費項目,一律按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征收;外商投資重大的項目其社會事業發展費由企業報開發區管委會予以免征。全面實行服務代理制,凡開發區內投資企業均可提出申請,由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接受委托全程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提供后續服務,按不同項目限時辦理。
水電優惠
對外商投資企業優先滿足水、電、交通、通訊等方面的需要,免收水、電增容費等。
財政環境
所有部門對開發區內進行各種形式的檢查,需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同意。對區內投資企業的檢查應由有權檢查機關實施,并實行檢查報備、登記制和檢查許可制。對不自覺申報納稅的企業,開發區財政稅務部門經管委會同意后有權進行稅務檢查。
稅政待遇
稅務部門每年確認一批守法經營的重點企業,并按具體情況分別授予A、AA、AAA納稅信譽企業稱號,享受1-3年不等的免檢及相關待遇。年出口100萬美元以上,連續兩年沒有違規記錄的外商企業,可向海關申報A類企業,海關對A類企業給予更為優惠的通關待遇。
國民待遇
開發區實際投資每1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者以及引進的相關專業人才,由公安部門為其親屬在開發區內免費辦理1名農轉非戶口和優先辦理1-5名常住戶口;在區內投資的外商,可為其在投資地有固定住所的內地親屬辦理常住戶口,人數不限;凡在區內購買房產的個人,憑產權證給予購房者本人和直系親屬1-4名住房所在地常住戶口指標;屬農業戶口所需"農轉非"指標由國家每年下達指標中核撥。各投資商(包括購房戶)子女入托,接受九年義務教育以及文化、 醫療等一律與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外商投資企業年度自營出口規模達200萬美元以上的,或委托省內出口企業代理出口250萬美元以上的,其中方人員可向公安部門或外事部門申辦一本《多次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多次簽注;外商投資企業年度自營出口達100萬美元以上或委托省內出口企業代理出口120萬美元以上的,其中方人員申辦1-3名多次進出香港商務簽注手續。外事或公安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辦妥審批或轉報手續。凡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以及對我區經濟發展有特殊貢獻的項目,將以“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更優惠的政策。 (源文來自《寧德市投資服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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