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閩臺人才交流合作
《實施意見》指出,“實施臺灣專業人才參加資格考試和認證、職稱評定等試點政策,促進閩臺共同開展人才培養和項目合作。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互設分支機構,定期舉辦兩岸人才交流會,加強兩岸人才信息交流,建立臺灣人才及其研究成果數據庫。”
——記者了解到,今年6月19日,省人事廳、衛生廳在廈門召開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會議,廈門長庚醫院沈陳石銘等17名臺灣地區居民通過評審,成為首批獲得大陸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在閩臺灣醫生。這是《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頒布后,海峽西岸經濟區人事人才先行政策先試的重要突破。
據了解,早在去年“6·18”活動期間,省人事廳就在“海峽兩岸人才開發合作論壇”上發布了人才交流合作新政策,凡在福建直接從事工程、經濟、農業、衛生等專業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臺灣地區居民,符合相應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水平等相關要求,均可自主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這項新政策的發布和實施,標志著海峽兩岸人才交流合作進入了新階段。經原人事部批準,福建成為目前大陸開展臺灣地區居民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的唯一省份。此舉受到了在閩臺資機構和廣大在閩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的歡迎和好評。
據悉,省人事廳將會同有關部門,通過認真總結在閩臺灣地區居民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經驗,在工程、經濟、農業等專業盡快啟動評審試點工作。充分發揮在閩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才的作用和影響,進一步拓展兩岸人才合作更深化,促進兩岸同胞情感更融洽。
鼓勵臺灣人才來閩就業
《實施意見》指出,“完善臺灣人才來閩創業優惠政策,建立臺灣人才引進快速通道,支持省內企事業單位聘用臺灣人才,鼓勵在大陸高校畢業的臺灣學生來閩就業,開展兩岸大學生創業項目對接等活動,促進臺灣人才來閩創業就業。探索臺灣地區居民報考我省行政機關公務員以及參與基層社會公共事務管理。”
——記者從省人事廳了解到,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臺辦和省政府批準同意,福建省人事廳、省臺辦、省教育廳、省勞動保障廳、省公安廳已正式印發了《關于做好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來閩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人事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臺辦批準省級政府制定臺灣學生在內地就業政策,在國內尚屬首次,這是我省積極推動兩岸人才交流的一項新進展。這項臺生來閩就業政策有兩大突破,首先是就業方向上,在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畢業的臺灣學生,凡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和用人單位需要的,都可以自主應聘或受雇到省內的國有企業單位和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的臺生,符合我省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可以通過參加公開招聘應聘到省內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就業;其次是臺生來閩就業與大陸同類畢業生享受同樣待遇。《通知》規定,臺生在福建省內就業與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為落實臺生來閩就業政策,做好臺生就業服務工作,我省各地及相關部門把臺生來閩就業納入當地畢業生就業工作范疇,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臺生來閩就業的合法權益,為他們來閩就業創造良好的條件,幫助他們在福建順利就業。
在今年的“6·18”系列活動中,省人事廳、省臺辦、省勞動保障廳、團省委和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共同主辦以“對接創業項目,放飛創業夢想”為主題的海峽兩岸大學生創業項目對接洽談會,以促成海峽兩岸交流與合作項目的有效對接和實施,構建兩岸人才交流合作平臺,進一步凸顯了海峽西岸經濟區人才區位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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