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訊(本網記者 林娟 采訪整理)
推進產業深度對接
《實施意見》指出,“推進產業深度對接。推動放寬臺商投資項目的股比限制,落實增加對臺合作的用地指標等政策措施,加快臺商投資項目審批,吸引國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國家安全的各類臺商投資項目落地,加快廈門灣、閩江口、湄洲灣等沿海一線的產業對接集中區建設,培育發展閩臺產業對接專業園區,促進兩岸產業對接進一步集聚、提升。推動與臺灣縣市、行業協會、科技園區、企業等建立緊密合作機制,促進來閩建設產業園區。推進廈門、福州臺商投資區擴區和新設立泉州、漳州等臺商投資區,促進臺商投資區、各類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整合,提高產業承載能力。加快對接臺灣自由貿易港區,鼓勵企業和產品進入臺灣自由貿易港區。以電子信息、石化、機械、船舶、冶金、新能源、生物醫藥、食品、創意、新材料等產業為重點,促進閩臺產業融合。提升產業合作關聯度,加快建立與臺灣產業相配套的以及大陸臺資企業所需的零部件、原輔材料中心。積極推動臺灣海峽油氣資源聯合勘探與開發。”
——記者了解到,目前《海峽西岸經濟區臺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已經制訂,并報省政府審批。福建希望能得到國家有關部門支持,爭取擴大、新設臺商投資區,并實行較為優惠的配套政策。支持福州、廈門擴大臺商投資區范圍,新設泉州、漳州臺商投資區。對區內臺資企業投資石化、汽車、船舶、冶金等產業的予以放寬股比限制、降低準入門檻的政策優惠。賦予臺商投資區優惠的企業所得稅政策,準許臺商投資區內企業在“兩稅合一”過渡期內,執行現行的最低企業所得稅率,過渡期滿后,實行一次性過渡。爭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臺商投資區基礎設施建設。
提升農業合作水平
《實施意見》指出, 提升農業合作水平。進一步加強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建設,充分發揮窗口、示范和輻射作用。積極引進臺灣農業資金、技術、良種、設備等生產要素,促進閩臺農業深度對接。加快建設農產品出口加工基地和臺灣農業技術、新品種推廣中心,加快閩臺良種引進繁育中心和示范推廣基地建設,加快建立一批閩臺現代農業合作示范區和加工區。大力推進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鼓勵臺灣同胞來閩投資創業。提升廈門、漳州、南安、東山、霞浦等海峽兩岸農(水)產品集散中心和市場功能,加強兩岸農民合作組織交流,推動兩岸共創品牌農業,促進生產、銷售、管理、服務多方位合作。
——記者了解到,我省正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單列專項資金支持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建設。爭取將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建設項目納入國家發改委基礎設施建設盤子。臺灣農民創業園的業務主管部門省海峽辦,已將全省4個臺灣農民創業園基礎設施項目包含在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總盤子內,報請有關部門給予財政支持。今年5月23日,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并頒布了大陸首個對臺農業合作地方性法規《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這使得推動閩臺農業合作與交流有法可依。目前我省正加快4個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爭取創業園在引進臺灣資金、技術、品種上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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