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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擬規定向孕婦售煙可罰千元
www.xpshebei.com?2009-10-14 10:28? ?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十類禁煙場所
(一)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禮堂、會議廳(室)、辦公室、辦事服務大廳;
(二)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室內區域;
(三)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少年兒童活動中心的室內外區域;
(四)前項以外的各類教育機構及其他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室內區域;
(五)檔案館、圖書館、展覽館、科技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等各類公共場館的室內區域;
(六)商場(店)、書店、金融機構、郵電機構的經營場所、營業廳;
(七)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售票廳、設置在室內的站臺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內部;
(八)影劇院、錄像廳、音樂廳的室內區域,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九)體育館(場)的觀眾廳和比賽廳、各類健身場館;
(十)電梯及纜車內。(文/記者文遠竹 通訊員穗仁宣 )
省政協委員建議
成立禁煙稽查隊
專抓違禁吸煙者
衛生廳答復待時機成熟提請立法 設立在同一建筑物內的吸煙區,暖氣、通風、空調系統的正常運行,會把二手煙霧傳送到整個建筑物中的每個角落,省政協委員提出“盡快禁止在我省公共場所吸煙的建議”。日前,廣東省衛生廳在給省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中表示,將盡快啟動各類公共場所和室內工作場所100%無煙工作計劃,逐步實現公共場所100%無煙環境,要求教育、醫療衛生單位、黨政機關、文明單位、衛生先進單位首先成為無吸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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