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強規劃區協調建設,構建海西創業型宜居城市
(一)加快構建現代化大城市框架。主動對接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加強與海西其他19個城市的合作,深化閩西南五市、閩粵贛十三市的區域協作,提升與臺灣地區城市的對接能力。按照2980平方公里的城市
規劃區范圍和980平方公里的中心主城區范圍,以及“一灣兩翼三帶”的空間布局,整合城市資源,拓展城市規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綜合實力,做大做強做優中心城市。加快“一灣一環”建設步伐,有序推進東海片區、晉江南岸綜合商務片區、城東片區、北峰豐州片區、洛江片區、洛秀片區、石湖港口物流片區等的建設,將環泉州灣建設成為經濟社會繁榮、發展后勁強、人居環境優美的現代化創業型宜居城市。認真做好城市規劃控制區北翼規劃建設,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極和連接莆田、福州的重要區域。積極推進南翼規劃建設,打造圍頭灣地帶、環金門島區域對臺合作先行先試前沿平臺和連接廈門的重要區域。推進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市鎮規劃建設。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構建城市、城際快速通道,在2012年建成環城高速公路。完善、暢通城市道路路網,重點推進中心市區“四個通道”建設(火車站至中心市區通道、東海片區后渚至城東片區通道、中心市區至晉江機場快速通道、泉州灣跨海通道)。加快晉江兩岸濱江環路及配套工程建設。加強城市公交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環泉州灣大公交。規劃建設中心市區至晉江、石獅、南安、惠安、泉港等周邊市(縣、區)的城市輕軌,以及中心市區到周邊市(縣)和港口、機場、車站的城市快速路,強化各組團間的“同城效應”。協同推進與廈門、福州等城際軌道系統規劃建設,實現城際交通與城市交通有效銜接、無縫換乘。
(二)大力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晉江下游兩岸總部經濟區建設,吸引區域內外企業總部集聚到中心城市,增強中心城市聚集輻射功能。發揮泉州作為臺胞主要祖籍地的優勢,吸引臺灣企業、研發機構及臺資服務業在中心城市設立企業總部和研發基地,為兩岸經濟的互動交流搭建城市平臺。加快建設現代商貿中心,進一步提升城市金融服務水平和信息、咨詢、會計、中介等服務功能,吸引臺灣百大企業和世界500強企業在泉設立辦事機構。推進配套要素集中的城市生態宜居片區建設,使之成為城市引進人才、留住人才,促進高端服務業發展的重要載體。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序推進城管、創衛、創模、交通綜合整治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加強城市住宅小區管理,全面提升市民素質,改善城市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
(三)加強創新體系建設。整合科技資源,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完善激勵自主創新政策,打造特色鮮明的區域創新體系。加強產學研合作,用好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平臺,鼓勵企業設立和提升研發機構,支持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組建省級以上技術中心和國家級企業實驗室,加快推進海西工研院通信技術研發中心建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強的優勢企業。支持企業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參與全國性專業標準化技術平臺建設,與臺灣企業建立泉臺標準化交流機制。鼓勵泉臺科研機構、高校、企業建立技術創新聯盟、科技產業聯盟、科技合作基地。大力推進技術創新工程和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認真實施五大國家級科技示范工程,推進國家大學科技園福建分園等載體建設,推動泉州生產力促進中心與臺灣科研機構合作,聯合構建兩岸研發技術創新中心。
(四)建設人力資源強市。增加對人才引進和培養的投入,完善落實對本地優秀人才、引進人才的生活保障、子女教育、科研工作、創業發展等方面的優惠措施,建立健全適合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機制。建立人才開發和引進目錄,對電子信息、石油化工、生物醫藥、汽車及配件、船舶修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的緊缺人才作出近期和中長期安排。抓好兩岸人才交流合作既定政策的落實,鼓勵臺灣有關領域人才到我市創業,做好臺灣地區居民申報評審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以及大陸高校畢業的臺灣地區學生在泉就業等工作。繼續辦好高新技術孵化基地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加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深化戶籍、人事檔案管理制度改革,促進人才合理有序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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