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關于做好2009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人事廳]
閩畢支[2009]21號
各有關市、縣(區)“三支一扶”辦,各市、縣(區)黨委組織部、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財政局、農業局、林業局、衛生局、海洋與漁業局,團委,省“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2009年全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做好我省2009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39號)和省政府《關于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09]3號)要求,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我省2009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今年是我省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第四年,也是我省2007年省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設區市項目首批“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之年。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進一步加大,妥善解決好2009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尤為重要。做好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是“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重要環節,各地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青年人才健康成長和建立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長效機制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落實保障政策,全面做好我省2009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二、扎實做好我省2009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各項就業服務工作
(一)健全就業服務工作機制。各級政府人事部門、“三支一扶”辦要切實加強對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的統籌協調,要指定專人負責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在堅持自主擇業原則的基礎上,要按照省有關規定,研究制定政策具體落實措施,確保各項就業服務工作在“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前部署到位,鼓勵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繼續扎根基層。各級教育、農業、林業、衛生和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充分挖掘本系統就業崗位,積極吸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進入本系統工作。
(二)做好“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和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工作
1、關于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各高校出臺的政策如優惠于此政策則參照高校政策執行。
2、關于報考公務員
(1)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年內報考公務員,可按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條件,也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2)報考省、設區市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服務縣(市、區)、鄉(鎮)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
(3)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今年秋季公務員招錄考試中繼續安排一定比例的職位(主要是縣(市、區)、鄉(鎮)機關公務員職位),組織專門面向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包括參加‘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等國家和地方項目服務期滿的畢業生)的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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