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今年2月,省政府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引發普通百姓和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
這個房地產新政策,有多少民生亮點?對樓市影響又有幾何?福建日報記者特地走訪了省建設廳相關處室負責人,從不同角度予以解讀,以饗讀者。
亮點一:允許多方式加快危舊房改造
《意見》明確了從2009年-2011年,我省將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13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其中實物配租解決10萬戶。對“夾心層”家庭,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發展經濟租賃房、限價房等解決其住房困難。
《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快棚戶區(危舊房)和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對集中成片的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項目,可先明確項目規劃設計條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條件等,再組織招標確定建設單位;對零星、改造難度大的棚戶區(危舊房),可與其他片區捆綁統籌開發建設。
《意見》要求各地要積極探索改造方式,有計劃、有步驟推進。商業銀行要加大對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對改造項目中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應予以減或免收;對等面積安置部分,不預征開發商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對改造項目中建經適房和廉租房的,將按配建比例予以相應的政策優惠。
另外,還將由各地出臺標準,鼓勵被拆遷人實行貨幣補償和異地安置,對兩年內自行購房解決的,契稅按其購房款扣除拆遷貨幣補償款部分后征收契稅;實行異地安置的,可適當增加安置面積或優惠房價。
解讀 省建設廳相關人士稱,《意見》以保民生、促消費、擴內需、保增長為主,通過加大力度,保障廉租房3年內惠及13萬戶家庭的民生大計,尤為重要的是新政提出了多種方式,解決了棚戶區(危舊房)的改造瓶頸,此前的做法一般先由政府收儲土地,再出讓開發商改造,其改造時間較長、程序也復雜,一些只有兩三棟的舊房區,更是很難納入改造范圍,今后就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改造方式和優惠標準,相信全省的棚戶區將迎來新一輪的改造潮。可以預期,今后城區的危舊房改造力度將加大。
亮點二:鼓勵支持普通住房消費
《意見》放寬了普通商品房的標準,其三個條件為: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區段平均交易價1.44倍以下。這比我省此前的“面積小于140平方米、低于同區段交易價1.38倍”的標準更為放寬。
《意見》在國務院“131號文件”的優惠基礎上,繼續降低住房交易稅費。從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住房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暫免征收契稅;對個人首次購買90-144平方米住房的,契稅暫按購房款總額0.5%征收。
近期省外各城市醞釀推出放寬購房落戶政策,在《意見》中亦有體現。《意見》稱,將調整放寬購房落戶政策,各市、縣人民政府可結合當地實際,適當調整放寬購買商品房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外地購房者辦理當地城市戶口政策。另外,各地還可根據住房公積金歸集額情況,適當調高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和貸款期限。
解讀 省建設廳相關人士稱,《意見》的出臺無疑將進一步促進我省的住房消費,保持合理的房地產投資規模。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主要是調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降低和免征交易稅費,以促進住房消費。如對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暫免征收契稅的適用范圍從“個人首次購買”,擴大至“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以下的”;對個人首次購買90-144平方米住房的,契稅也從原先的購房款總額1.5%,下調至0.5%征收。將使更多的買改善型二套房的購房者享受到優惠。以100平方米總額為60萬元的房源為例,購房戶將降低6000元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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