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人才隊伍能力建設引進國外智力
采用“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為海峽西岸經濟區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提供國外智力支持。
1、高級公務員海外培訓項目(哈佛大學培訓項目)。積極推薦福建省部級干部赴美國哈佛大學培訓,學習國際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經驗,提升高級公務員公共管理水平。
2、中青年領導干部培訓項目。根據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需要,選派福建符合條件的45歲以下廳局級干部,參加赴美國斯坦福大學、杜克大學等著名大學培訓項目。
3、高級金融、保險、證券人才培訓項目。選派福建金融、保險、證券等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赴國外培訓,學習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提升行業服務水平和競爭力。
4、高校領導赴海外培訓項目。支持福建高校領導赴海外進行培訓,學習借鑒世界著名大學的成功經驗,拓展國際視野,提高戰略思維能力和領導水平。
5、海峽西岸支柱產業百名科研創新人才培訓計劃。與福建省共同實施“海峽西岸支柱產業百名科研創新人才培訓計劃”,加快海峽西岸支柱產業領軍人才的培養,提高產業發展的研發、創新能力。
6、現代項目管理資格認證考試(PMP)。支持福建推廣項目管理知識體系和現代項目管理資格認證,重點為福建的電子信息、石化、機械制造三大支柱產業培養高層次、國際型的現代項目管理人才。
7、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項目。在組織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赴海外培訓時,優先考慮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需求。
六、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開展閩臺、閩港、閩澳人才交流合作
發揮區位優勢,支持福建開展閩臺、閩港、閩澳之間的人才智力交流。
1、積極促進兩岸人才與智力的交流合作。對福建提出的對臺引智項目,給予優先保證,重點支持福建引進臺灣電子信息、現代農業、石化等領域的人才和智力項目。
2、支持福建建立閩港、閩澳人才合作平臺。協助福建引進港澳專家和開展赴港培訓,重點從香港引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急需的城市建設、港口建設、金融證券投資、物流、廉政建設等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和智力資源。
七、支持福建進一步提高國際人才和智力交流合作水平
繼續支持并與福建省政府共同舉辦中國·福建項目成果交易會。積極利用各種引智渠道,組織各類外國人才和海外智力資源參與。對交易會確定的重點引智項目,國家外國專家局優先考慮予以列入引智計劃,安排專項經費給予扶持。繼續支持中國國際人才市場廈門市場的建設,支持福建其它有條件城市設立中國國際人才市場分市場,促進福建不斷提高國際人才和智力交流合作水平,提升海峽西岸經濟區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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