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重點
(一)突出規劃先導。編制全省鄉村旅游發展規劃,明確發展思路和發展重點。各級政府及鄉村旅游開發主體,要以創建衛生鎮、村活動為載體,高立意、高起點、高標準,編制鄉村旅游的保護與開發利用詳細規劃,明確保護內容和開發重點,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分階段進行。各地鄉村旅游規劃的編制要與全省旅游發展規劃、當地城鎮發展規劃相銜接。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地方特色,體現個性,保護旅游城鎮原有風貌和鄉村生態文化環境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要樹立規劃的權威性,使規劃的指導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二)實施項目帶動。精心包裝、策劃一批特色鮮明、市場前景好、吸引力強的鄉村旅游開發項目作為典型,進行總結推廣,指導和推動全省鄉村旅游規范有序發展。突出抓好一批較大城市和主要旅游景區周邊的鄉村旅游重點項目建設,與重要旅游景區連點成線,整合周邊旅游資源,帶動區域旅游業發展。要把鄉村旅游建設作為 “十一五”全省旅游發展和當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通盤考慮,發展一批旅游資源和服務設施比較好的鄉村旅游景區 (點)。
(三)完善配套設施。加強對鄉 (鎮)建設的引導和管理。新村建設要與地方特色和歷史風貌相協調,增強觀賞性。加大對鄉村旅游建筑環境、衛生環境、生態環境的清理整治力度,積極開展綠化、美化工作。加快鄉村旅游公共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重點抓好鎮區和景區 (點)的道路網絡、給排水網絡、電力、通訊、污水及垃圾處理和各類市場、文化生活等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配套程度和綜合服務功能。以滿足游客需求為導向,以完善旅游服務功能為目標,加快建設旅游餐飲、住宿、停車場、公廁等服務設施,提高游客接待能力,提升鄉村旅游服務質量。
(四)加大宣傳力度。根據各地鄉村旅游景區個性鮮明的民居建筑、奇特的自然景觀、悠久的歷史文化等特點,精心策劃和包裝主題鮮明的鄉村旅游產品,設計編排鄉村旅游精品線路,編寫鄉村旅游宣傳資料,舉辦或參加各種形式的旅游推介會、說明會、展覽會,有重點、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鄉村旅游產品和線路的宣傳和市場促銷,不斷提高鄉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海峽西岸鄉村旅游工作依托福建省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統一負責鄉村旅游發展的政策制定、組織指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鄉村旅游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有關方針政策的實施和規劃編制的落實。各設區市政府要加強對鄉村旅游發展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解決 “三農”問題的戰略高度,重視發展鄉村旅游,加強溝通,密切合作。農業農村部門要把發展鄉村旅游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指導與協調,積極發展休閑和觀光農業;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把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和重點旅游項目的建設,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統籌安排,加大資金投入;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遺跡、礦業遺跡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指導地質公園、礦山公園的建設;建設部門要加強對旅游小城鎮規劃的指導、審核把關,并協調做好環境整治、風景區管理等工作;林業部門要以推進 “森林人家”休閑健康游為載體,加大森林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文化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旅游文化資源的挖掘與整理,開發特色鮮明的文化旅游產品;交通部門要結合農村路網建設,重點加快旅游城鎮和主要鄉村旅游景區 (點)的道路建設;旅游部門要加強鄉村旅游宣傳促銷,做好工農業旅游示范點與A級旅游景區的評定、旅游線路的設計與推介、客源的組織與拓展;公安、工商、物價、衛生部門要加強鄉村旅游目的地的社會治安、物價、市場秩序、食品衛生安全等方面的服務與管理;海洋與漁業、環保、稅務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支持鄉村旅游發展;新聞部門要加大鄉村旅游宣傳力度,營造鄉村旅游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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