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海峽西岸鄉村旅游發展的若干意見
鄉村旅游是以鄉村地區為活動場所,利用鄉村的旅游資源,為游客提供具有鄉村特色的各種旅游活動。發展鄉村旅游是建設海峽西岸旅游區的重要內容,有利于優化農村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改善鄉村面貌,提高農村文明程度,促進福建旅游業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充分發揮我省鄉村旅游資源優勢,推動海峽西岸鄉村旅游的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旅游發展的有關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完善鄉村旅游服務設施,提高鄉村旅游服務質量,培育一批鄉村旅游景區 (點)和旅游鄉村,構建有競爭力的海峽西岸鄉村旅游目的地體系,使我省成為全國重要的鄉村旅游目的地,為促進旅游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政府引導是調動社會各方力量發展鄉村旅游積極性的關鍵。各級政府要制定規劃,明確目標,提出措施,分類指導,統籌協調,優化服務。
(二)市場運作。引入市場機制,采取多種經營模式,鼓勵、支持各類企業和農民參與鄉村旅游的開發建設,發揮社會資金在鄉村旅游發展中的作用。
(三)群眾受益。通過發展鄉村旅游,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擴大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居住環境。
(四)突出特色。突出鄉村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特色,體現鄉土氣息,增強鄉村旅游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持續發展。樹立 “強化保護、合理開發、科學管理”的理念,正確處理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與環境、資源保護的關系,正確處理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系,促進鄉村旅游持續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標
通過發展海峽西岸鄉村旅游,建成一批主題鮮明、交通便捷、設施配套、環境優美、吸引力強的鄉村旅游目的地。“十一五”期間啟動實施 “5155”計劃,即到2010年,培育和建成50個旅游城鎮 (鄉)、100個旅游村、50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50個A級旅游區。2010~2015年,繼續完善 “5155”計劃,建成一批新的有一定規模和影響的鄉村旅游點。由省旅游局牽頭,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盡快制訂全省旅游名村名鎮 (鄉)創建評選標準,并提出創建名單后聯合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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