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創新機制,激發活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增強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發展活力、創造活力和機制活力。健全和完善長效機制,確保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目標任務得以持續落實、基本態勢得以持續延伸、整體效應得以持續增強。把握好改革措施出臺的時機和節奏,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著力解決影響發展的深層次問題,消除體制性機制性障礙,為加快發展營造良好的體制環境。用好用足各項政策,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和調節作用,圍繞海峽西岸經濟區各項重大舉措,適時研究出臺有針對性的后續配套政策,提出可操作性的辦法,及時跟蹤政策實施情況,不斷完善各項政策,促進資源合理有效配置,各類開發建設科學有序,有效破解經濟社會發展難題。強化督查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完善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體系,細化分解各項具體工作目標任務,做到每項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評估。完善激勵機制,認真總結各級各部門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更好更快發展的成功經驗,鼓勵廣大干部群眾大膽實踐,勇于創新,對在實踐中創造出來的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時歸納提升,交流推廣,使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部署和舉措扎實有效地推進。
四、營造環境,強化服務。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增強依法行政執行力和公信力。著力改善投資軟環境,規范各類稅費征繳,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改進政府服務,轉變工作作風和工作方式,提高辦事效率,切實治理辦事拖拉、推諉扯皮、敷衍了事、故意刁難等機關弊病,為各種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優化政府職能配置,創新政府管理機制,切實提高公共服務能力。正確履行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完善公共政策體系。建立和完善統計監測預測體系,加強各宏觀調控部門的功能互補和信息共享。加強直接面對群眾和企業的"第一道門檻"的效能建設,積極推廣各種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務方式,認真實施《公務員法》,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抓好糾風工作,確保政務規范、政事清明、政風端正。強化大局觀念,加強協調配合,推行有效管理,確保政令暢通,扎實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五、有效作為,拓展效應。一以貫之地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在持續落實發展思路、破解發展難題、拓展海西效應中積極作為、主動作為、有效作為。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進一步擴大海西影響,打造海西品牌。繼續爭取中央和國家部委在規劃布局、項目安排、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更多支持,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在全國大格局中有位置,在大項目中有數量,在大政策中有支持,努力在全局中發揮更大作用。進一步激發海內外華人、華僑、國際友人、臺港澳同胞、閩籍鄉親、各地閩商的積極性,廣泛參與和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和帶動作用,提高港口對經濟要素的集散功能,集聚生產要素,做大做強區域經濟。加強福建與周邊地區在產業、交通、市場、口岸等方面的協作,完善合作機制,做好跨區域合作項目的規劃銜接和產業引導,推動跨省區產業、基礎設施等的對接,推進跨區域重大項目的實施。有效利用和提升現有跨省區經濟協作的聯系渠道,建立與周邊省區更加緊密的工作聯系機制,提升對內對外開放和合作的各種平臺作用,加強區域互動融合,實現合作發展。
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正在譜寫新的篇章,福建發展的美好前景已經展現在我們面前。全省廣大干部群眾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省委的正確領導下,團結和依靠全省人民,為全面推進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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