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臺就業援助政策 全力助彭災區人員就業
www.xpshebei.com?2008-12-02 14:46? ?來源:東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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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地震災區來榕就業人員對口就業援助有關政策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地震災區對口就業援助政策,援助政策實施3年,從震后到2011年7月底,援助對象采取實名制認定。“5.12”地震發生后至2009年7月底,就業援助對象以福州市對口支援的彭州市來榕就業人員為重點,兼顧其他災區的來榕就業人員。2009年8月之后,就業援助對象為彭州市的來榕就業人員,重點為對口援助的小魚洞、磁峰、桂花、麗春等四鎮。
援助政策具體包括:就業生活補貼標準為一次性200元/人,其中福州對口援助的四個鎮人員補貼標準為300元/人。職業介紹補貼標準為100元/人。對福州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其他職介機構引進或免費介紹就業援助對象成功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職介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為500元/人。
培訓方式以接收企業組織培訓為主,或由企業委托具有培訓資質的福州市培訓機構組織培訓,也可由勞動保障部門組織將培訓基地前移至災區。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福州企業(單位)招用災區援助對象,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災區勞動者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福州對口援助的四個鎮的援助對象,參照福州市就業困難對象援助,社保補貼期限可延長至不超過3年。(通訊員 王坤)
(責編:謝添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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