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對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進口,在原來允許輸往福建的基礎上,增加允許輸往廣東汕頭。
11.充分發揮大陸現有的出口加工區及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兩岸農業界開展農牧產品、水產品等深加工,促進兩岸農業合作和貿易往來。
12.加強臺資農業企業在大陸投資經營的咨詢服務工作。農業、商務主管部門和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在網站上設立投資大陸農業政策專欄,向臺灣農民介紹有關政策法規。
三、關于優化服務,便利兩岸農產品貿易和大陸臺資農業企業產品銷售方面
13.為方便大陸臺商引進農作物優質種子種苗,增強其在大陸拓展業務的競爭能力,大陸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縮短臺商自島內引進種子種苗及其栽培介質檢疫許可的審批周期,自受理臺商進口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大陸檢驗檢疫機構提供相關檢驗檢疫便捷措施。
14.在大陸的臺資農業企業自島內進口自用的與農林業生產密切相關的種源品種,經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進口申請并報農業部審批后,可以零關稅進口。如果在進口年度計劃額度內,可享受免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15.凡涉及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包括人工繁殖、人工培植)貿易,有關臺資企業可向省、市、自治區林業或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事先備案并提出相應的進出口管理計劃(包括種類和數量),大陸野生動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大陸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在審批相關計劃及核發相關證書時,在依法的前提下,實行最為簡便的辦理手續,縮短工作時限,便利企業。
16.凡涉及人工培植來源的蝴蝶蘭、大花蕙蘭、仙人掌類、仙客來、云木香、天麻、西洋參、蘆薈植物種標本貿易,大陸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在各地的辦事處可根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直接核發相關證書,減少審批環節,提高效率。
17.對臺灣農漁產品進口商提出的“網上支付”申請,海關部門將優先受理、審批并安排相關設備。海關總署深圳原產地管理辦公室設立聯絡人和專線電話,提供臺灣農漁產品進口通關涉及相關業務的咨詢和答疑。
18.進一步完善臺灣鮮活農產品公路運輸“綠色通道”,提供臺灣鮮活農產品在大陸的運輸服務和通行保障,包括可以享受沿線省級人民政府制訂的“綠色通道”通行費優惠政策和通過沿線收費站設置的專用“綠色通道”優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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