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砥礪前行,40年滄桑巨變。伴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的偉大實踐,中國婦女事業走過了極不平凡的歷程,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億萬婦女與時代同發展、與祖國共奮進,撐起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半邊天!展開40年我國婦女事業發展波瀾壯闊的成就長卷,一件件和婦女事業發展息息相關的重大事件,不僅為推動中國婦女運動書寫了一頁頁濃墨重彩的華章,也注定在中國婦女發展史上成為一個個重要的歷史節點。 40年,婦女發展環境日新月異 1978年,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標志,中國開啟了改革開放的征程。回眸40年,黨和國家從我國基本國情和婦女發展實際出發,推出了一系列頂層設計、制度安排和決策部署,有力促進了我國男女平等的發展進程。 這是逐漸完善的制度保障—— 1995年,在北京召開的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上,中國政府向國際社會莊嚴宣布,“把男女平等作為促進我國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這是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首次提出,是我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鄭重承諾,也是我國婦女事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2005年,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實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賦予其法律地位。 2012年黨的十八大,首次將男女平等作為基本國策寫入報告。 從“政府的承諾”到“立法的確認”再到“執政黨意志”的全方位肯定,40年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實施一步步走向法律化、制度化、主流化,已成為黨治國理政總框架的重要內容,為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平等實現共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促進婦女事業的“國家關懷”不止如此。 1990年2月,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協調委員會(后更名為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宣布成立,負責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執行婦女兒童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確保婦女兒童事業順利發展。 自1995年始,國務院已先后頒布三個周期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明確了各階段婦女發展的總體目標、重點領域及策略措施,落實婦女事業有了更加詳盡的目標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始終心系廣大婦女群眾,高度重視婦女事業和婦聯工作,傾注巨大心血,為婦女事業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證。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業是偉大的,縱觀歷史,沒有婦女解放與進步,就沒有人類解放與進步。” “中國將更加積極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發揮婦女‘半邊天’作用,支持婦女建功立業、實現人生理想和夢想。” 2015年,習近平總書記在聯合國全球婦女峰會上的重要講話,系統闡釋了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中國主張,在國際婦女運動史上樹起了新的里程碑。 2016年發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首次以專章的形式闡述保障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基本權益,列專節對婦女發展和婦女發展綱要的實施作出規劃。 2017年黨的十九大,再次將“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表述寫入大會報告。 “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黨的婦女工作的根本保證。”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也是當代婦女運動的時代主題。” “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 ……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做好婦女工作、深化婦聯改革、推進婦女事業、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發表的重要講話、作出的重要指示、提出的明確要求,科學回答了事關婦女事業發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問題,把我們黨對婦女工作的規律性認識提升到新的高度,為新時代婦女事業和婦聯工作創新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諄諄囑托激揚巾幗之志,殷殷關懷凝聚巾幗之力。 作為黨和政府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和紐帶,40年來,婦聯組織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一直致力于推進婦女事業的全面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婦聯組織全力推進改革,銳意進取,開拓創新,推出一系列在婦女群眾中反響強烈、影響深遠的活動:“巾幗心向黨”系列行動,著眼于思想引領的實效性、針對性;創業創新巾幗行動、巾幗脫貧行動、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圍繞“三大攻堅戰”,引領越來越多婦女找到事業的“奔頭”;尋找“最美家庭”活動,以好的家風支撐起好的社會風氣……各級婦聯組織為推動我國婦女事業發展、夯實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做出了突出貢獻,我國婦女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婦聯工作發生了歷史性變革。 這是日益健全的法治護航—— 婦女的全面發展離不開法治保障。 1979年12月18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由聯合國大會通過,1981年9月3日,《公約》對中國生效,中國成為《公約》最早的締約國之一。 1982年憲法明確規定了男女平等的根本原則,這一指導思想為其他有關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乃至規章、制度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據,指明了方向。 1992年,我國第一部關于婦女權益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頒布,標志著我國婦女權益保障進入了法制化新階段,推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有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證。 2002年,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次把家庭暴力概念納入法律體系。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審議,婚姻家庭編草案進一步完善了增進家庭和睦的婚姻家庭制度。 40年來,婚姻家庭法的法治發展呈現出制度化、體系化、法典化的特點,對婦女婚姻家庭權益的保障力度不斷加大,為廣大婦女構筑起了一道安全保護網。 2016年3月1日,我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讓“法不入家門”成為歷史,為保障包括婦女在內的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立平等、和諧、文明的家庭關系發揮了重要作用,使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律體系更健全、更完善、更牢固。 女性平等就業,是社會公平正義和文明進步的體現。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明確了救濟渠道,專設“公平就業”一章,強調男女平等就業權利。 2012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施行,進一步細化和深化了對女職工的保護。 土地權益關系到農村婦女的生存和發展。 2003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承包期內結婚、離婚或喪偶婦女土地承包權作出具體規定,確保婚姻發生變化的婦女不因此失去承包地;2014年,農業部、全國婦聯在相關會談紀要中,進一步強調土地權證和登記簿上要有婦女的名字。越來越多農村婦女實現了“證上有名名下有權”的夢想。 截至目前,我國29個省區市已建立了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成為社會性別主流化在中國的生動實踐,這一前置性制度,使涉及婦女權益的法律政策體系日臻完善。 …… 40年來,隨著一系列維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的出臺,形成了以憲法為基礎,婦女權益保障法為主體,包括國家各種單行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在內的保障婦女權益和促進性別平等的法律體系,并逐步形成多部門合作、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婦女維權工作格局,為婦女全面平等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治護航。在法治的護佑下,婦女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不斷增強。 這是更加包容的社會文化—— 改革開放40年來,黨中央綜合運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輿論等手段來推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推進性別平等的進程。整個社會男女平等的意識越來越強,尊重和關愛婦女兒童日益成為國家意志、公民素養和社會風尚。 ——女性在勞動力市場的表現可圈可點。越來越多的女性在各自領域做出了驕人的業績,不僅證明了自己,也為女性同伴做出了榜樣,更為傳統觀念中對女性的偏見正名。大眾傳媒中的女性形象更加正面、積極,媒體越來越多地聚焦于女性的職場經驗、奮斗歷程、行業見解等,“她力量”成為熱詞。 ——影視作品中女性正面形象的塑造,成為傳播性別文化中的典范。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大女主劇”出現在銀屏,女性不再是傳統意義上溫順賢淑、需要完全被男性庇護的形象,而是更追求做獨立、可以掌控自己人生的“酷女孩”。中國影視女性形象性格的變遷,反映了社會對女性角色認識發生變化的過程,更是女性意識覺醒與自我認識變化的重要歷程。 ——性別平等議題越來越多地進入社會輿論場。改革開放初期的很長一段時間里,性別平等的相關內容是一個邊緣話題。近年來,研究相關議題的專家和學者越來越多,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的性別議題越來越多,性別平等從隱性話題變成顯性話題。 ——社會輿論對于女性議題的態度立場鮮明。尊重女性的行為受到輿論熱捧,侵犯女性權益的事件引發強烈譴責。比如絕味公司廣告涉嫌侮辱女性等事件中,媒體和網友揚善懲惡的態度,彰顯了大眾男女平等意識的不斷增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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