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剝奪這些父母的監護權
孩童穿梭都市偷竊,女子暗中監控……日前,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租用兒童實施盜竊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揭開了犯罪團伙隱秘的犯罪鏈條。 現實中,不少兒童被教唆從事違法活動,即使被發現,一般也就是被送至教育救助工讀學校,多數兒童在案件偵查結束后仍由其監護人帶回。這樣的處罰,并不能起到教育和懲戒作用。而這種行為,將會對孩子的人生造成不可估量的傷害。 要想從根本上遏制此類現象,除了要嚴厲打擊租借者之外,也不妨探討一下,是否可以依法撤銷那些不負責任的家長們的監護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但這一規定在執行中也有不少障礙,很多地方無法為涉案兒童提供矯正、教育的良好環境,導致法院不能也不敢輕易撤銷這些孩子父母的監護權。因此,相關部門有必要建立更有效的兒童監護平臺,整合資源,采取家庭寄養、自愿助養、機構代養或委托寄宿學校安置等方式,為涉案兒童在矯正、教育、心理疏導等方面提供幫助。 ——廣西·苑廣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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