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宋利彩 發自北京近日,民政部制發了《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臺公證事項和哈薩克斯坦等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消息一經媒體發布,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說,《通知》是為了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方便群眾辦事創業的要求,經與教育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銀監會等婚姻登記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門充分協商后出臺的。
自2003年《婚姻登記制度條例》實施以來,當事人在辦理婚姻登記時不再需要提供個人婚姻狀況的相關證明。“但條例實施過程中,在涉及貸款、買房、出國、教育、相關財產公證等事項時,相關機構和部門要求公民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個人婚姻狀況的相關證明。為了解決群眾困難,民政部門陸續開通了開具證明的工作渠道。但隨著時間發展,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被泛化,實際上增加了群眾困難。”王金華說。
據不完全統計,僅2013年,各地民政部門共開具了841萬份公民(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達到了傳統婚姻登記量的58.5%。
《通知》還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并會同相關部門落實部門間信息核對的具體措施。如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依據、需要了解核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情況的,可以通過開放信息核對端口、公函往來等多種方式,在部門間直接完成信息核對工作,不再需要當事人在婚姻登記信息使用部門和民政部門之間往返奔波,以切實減輕當事人的負擔。
短評
清理“奇葩證明”要落實好銜接機制
□ 王曉磊 呂夢琦
民政部17日下發通知,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此舉顯示了政府堅決清理各種“奇葩證明”的決心值得肯定,盡管這是群眾期待的好事,但也要防止后續銜接不暢造成新的辦事難。
目前,公安戶籍、教育、就業、生育、醫療、婚姻等一些居民基本信息還處于分散狀態,部門間、地區間的互通或共享程度還不高。一些“奇葩證明”拒開后,一旦出現其他部門索要,就有可能出現新的辦事難。
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相關部門已經明確要求加強部門之間的直接銜接和信息核對。但要想收到真正效果,還必須在落實上下功夫。各級政府要積極統籌相關部門,建立起強大的基礎信息共享和管理平臺,保證信息及時發布、更新,為信息互通和直接查詢掃除障礙。同時,相關部門也要改變作風,杜絕懶政惰政,能自己核對證明的信息,決不給群眾添麻煩。如此,才能讓好政策落地生根,方便群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