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規定寄養家庭虐待兒童嚴重者可追刑責
■北京情況 家庭寄養“北京模式”前途不明 北京市家庭寄養推行已近20年,曾被民政部稱為“北京模式”在全國推廣。從試點之初的摸索行進,到現在,民政部對家庭寄養管理的規定越來越完善。但近年來,北京的家庭寄養卻日趨“衰微”。 1994年,北京市在大興區禮賢鎮試點家庭寄養,此后開始在大興、延慶建立了寄養模式。家庭寄養方式讓這些孩子得到了較好的恢復,并感受到了親情,很多孩子還學會了器樂、剪紙、電腦等一技之長。據大興兒童福利院院長馬鳳英回憶,寄養人數最多的是在2006年,一共接收了來自北京兒童福利院的1100名寄養兒童。除了大興,延慶縣也接收了數百名寄養孤兒。 2009年,這些寄養的孩子開始陸續被接回兒童福利院。北京市民政部門曾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家庭寄養需探索一種更完善、更高層次的模式,并展開了有關城市家庭寄養可行性的調研。但至今,關于城市家庭寄養一直未有具體政策。 如今,大興區已僅剩110名寄養孤兒,且都是在大興區內發現的棄嬰,延慶也只剩下約200名寄養孤兒。“北京兒童福利院在這里寄養的孩子,到今年3月已經全部被接走了。”馬鳳英說。 馬鳳英感到很困惑。孤兒寄養在家庭中能夠感受到親情、關心,他們的狀態很多比在福利院要好得多,而且“突然把孩子接走,家長和孩子都接受不了。”京華時報記者陳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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